会昌农商银行关于董事及高管人员变更的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江西会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江西会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就董事及高管人员变更情况进行披露。
2026年2月4日江西会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胡婧同志为本行执行董事及行长,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2026年6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关于胡婧会昌农商银行董事、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赣市金监复[2026]45号)核准,胡婧同志任江西会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行长职务,同时原执行董事、行长因工作调动原因自然解除相应职务。
特此公告。
江西会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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