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聘原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新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聘原会计师事务所
及聘任新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审计监管指引》以及《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审计业务外包制度(试行)》(赣农信联社办发〔2025〕2号)有关“外审机构同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同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外部审计的服务年限不得超过五年”之规定。因原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约会计师事务所江西中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服务期限届满,经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讨论、股东会审议决定:解聘原签约会计师事务所江西中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聘任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签约会计师事务所。
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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