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主站

本网站支持IPv6

新闻动态

您所在的位置: 新闻动态 > 党的建设

从严治党 从严治行 全面开启正风肃纪新征程——在全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15年全省农村信用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工作。下午,卫民同志还要作专门部署,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意识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联社党委团结带领全省农村信用社广大干部员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业务经营之中,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强化了责任落实。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等制度,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13项32条和纪委监督责任4项8条具体工作要求,健全了“两个责任”落实的制度体系。召开了全省农村信用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主体责任书》,集中约谈下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52人次,层层传导了压力,推进了责任落实。强化了纪委监督责任,明确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健全了纪检监察机构,充实了纪检干部队伍,突出了纪检监察主业。二是强化了廉政教育。加强了思想教育,健全和落实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了常态化的领导干部讲党课、上讲台制度。加强了党性教育,组织了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观了井冈山革命烈士陵园和井冈山博物馆,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陈列展等活动。加强了警示教育,组织新提拔副科级以上干部269人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豫章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和成员行社主要领导观看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进一步树立了廉荣贪耻的行业价值导向。三是强化了干部监督。制定了《省联社党委选人用人管理办法》,明确了干部任职条件,规范了干部任用程序。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落实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机制,制定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制定了《领导干部诫勉谈话暂行办法》等制度办法,开展了亲属回避、干部交流、带病提拔、人事档案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全面排查,进一步强化了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四是强化了作风建设。组织全省86家成员行社全面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查摆了“不严不实”突出问题,落实了整改措施。驰而不息地整治“四风”,深入部分成员行社开展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明察暗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推进了“红包”专项整治,认真开展了“违插”专项治理。五是强化了正风肃纪。认真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共完善规章制度27个,处理科级以上干部23人,其中处级干部10人。建立了省联社党委巡察制度,成立了5个巡察组,实现了对11个设区市成员行社的巡察全覆盖,对55名违规人员给予了组织处理,其中科级以上干部36人。加大了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2名高管人员违规收受“红包”、1名干部公款旅游、7名干部违规放贷和以权谋私等问题,释放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全省农村信用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重业务发展、轻廉政建设的思想,“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有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彻底,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超预算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等现象仍有发生;有的用权不受监督,“三重一大”事项不民主决策,应该公开招投标的由个人拍板,个别甚至化整为零“分包”规避招标,存在一定的廉政漏洞;有的遵守组织纪律不严,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未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和外出报告制度;有的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在生活上、待遇上、职务上盲目攀比,个别甚至还存在以权谋私、以贷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为。上述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全省农村信用社的高度重视,要认真查摆,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1月12日至14日,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深刻分析了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习总书记的讲话旗帜鲜明、振聋发聩,语重心长、发人深省,充分体现了忧党忧国的责任担当和正风反腐的坚强意志,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行动指南,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遵循。1月21日至23日召开的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西工作“一个新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重要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落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巩固深化正风反腐成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等一系列重要举措,细化了工作要求,彰显了坚决从严管党治党的鲜明态度。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到,当前,全省农村信用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依然较为薄弱,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也是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全省农村信用社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中央的部署中去,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和省联社党委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将管党治党的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今年,全省农村信用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坚持责任落实从严、纪律建设从严、干部管理从严、改进作风从严、监督执纪从严,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形成整体合力,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从严要求,明确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任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守责任是根本,严明纪律是前提,严管干部是关键,严纠作风是重点,严格执纪是保障。全省农村信用社要结合行业实际,始终坚持“五个从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第一,坚持责任落实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全省农村信用社要坚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一是完善责任体系。管党治党责任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必须清单化、具体化,形成实实在在的责任体系。各成员行社党委要按照省联社党委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制定配套措施,做到责任内容具体明确,责任边界清晰可辨,责任追究有据可依,把管党治党责任传导给每个班子成员,传导到各级基层组织,构建起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责任体系,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明确了责任体系,关键还是要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党组)是责任主体,必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作为分内之事,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狠抓各项制度执行,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注重严格要求、强化约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都要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切实把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牢牢抓在手里,主动担当起组织领导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责任追究之责和支持执纪之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抓的抓好、该管的管住,决不能敷衍塞责和被动应付。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着力点就是严肃追责。要坚持“一案双查”,在查办违规违纪行为和腐败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案发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要实行责任倒查,对看不好自己的门、管不好自己的人、屡次发生违纪问题和腐败案件的成员行社,要追究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责任。要建立公开通报制度,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及时公开通报,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督促“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第二,坚持纪律建设从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是要靠严明纪律。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面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一是学习纪律规矩。熟悉交通法规才能拿到驾照,严守党的各项纪律才是合格党员。要加强党章的学习教育,让广大党员尊崇党章、学习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要加强“一准则、两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省委“作风建设20条”、省联社“十不准、十严禁”等制度规定的学习教育,采取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形式,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促使党员干部养成纪律自觉,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二是敬畏纪律规矩。纪律是红线,规矩是底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在思想上敬畏纪律和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敬畏纪律和规矩,就是要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确保执行纪律和规矩不走样、不变形、不疲软。敬畏纪律和规矩,就是要务实肯干,提倡说实话、办实事、想实招、重实效,决不能走过场、耍花招、做虚活。敬畏纪律和规矩,就是要牢守底线,用纪律和规矩筑牢思想的篱笆,决不能“人前豪言壮语、私下污泥浊水”。三是遵守纪律规矩。纪律关乎作风,规矩影响形象。全省农村信用社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在行动上坚持不懈严守纪律和规矩,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习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按照中央、省委要求和省联社党委的工作部署,坚持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决不能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各成员行社落实省联社工作部署情况就是遵守纪律和规矩的具体表现之一。今后,省联社党委将通过加强巡察监督、行业审计、督促督导等手段,不断强化执纪监督检查,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对违反纪律者严肃惩处,让不守规矩者付出代价。

  第三,坚持干部管理从严。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全省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战线长,党员干部队伍数量占全省省直机关总数的1/13,管理难度很大。可以说,党员干部的问题直接影响着农村信用社的形象和地位,影响着企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从严管理干部非同小可,从严管理干部应成为干部管理的新常态。一是树立用人导向。使用干部是导向,用好干部是旗帜。各级党委(党组)要始终坚持“一有三实”的用人导向,积极探索公开竞聘、差额酝酿等选人用人遴选机制,真正把符合“有德、实在、实干、实绩”标准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要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提高选人用人的前瞻性、准确性和针对性,切实防止“急用现找”现象。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察办法,逐步探索实行干部先离任审计再提交党委会研究使用的工作程序,真正把干部识准、选准,杜绝“违规提拔”、“带病提拔”。今年,还要在全省组织开展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干部档案造假、“三超两乱”(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等问题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之风。二是强化干部监督。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提醒、诫勉等制度,健全完善干部函询、询问、质问等机制,综合运用巡察、考核、审计、信访、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等成果,对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要实行干部到龄前谈话制度,对即将到龄的成员行社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其认真履职、合规办事,防止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要认真落实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明确下的标准、细化下的情形、规范下的程序、疏通下的渠道,加快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有效机制。三是加快人才培养。人才是企业发展之本,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系统党校的作用,深入开展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井冈山精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化能力;紧扣改革发展重点目标任务,加强与国内知名院校和专业培训机构的合作,分层分批开展高管人员、后备干部、中层干部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宏观视野和工作水平。要全面实施“6321”工程,选拔后备人才和岗位能手,进行分级管理、跟班培养,努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要加大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有针对性地将年轻干部员工安排到基层一线、复杂环境、关键岗位上锻炼培养,为他们的成长、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第四,坚持改进作风从严。改作风、转行风作为一个永恒的课题,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一是践行“三严三实”。按照省联社党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在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针对查摆出来的“不严不实”问题,强化整改落实,抓好立规执纪,确保专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坚持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融入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真正把“严”的要求和“实”的作风,体现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落实到干事业、谋发展上来。二是开展专项治理。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省委“作风建设20条”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深纠不正之风。今年,要继续开展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专项治理;要结合农村信用社行业特点,持续开展与客户、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红包”专项治理;要在去年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违插”专项治理。对违规收送“红包”或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一经查实,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三是改进工作作风。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牢固树立“党建+”理念,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从严抓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全面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着力提升机关干部员工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杜绝机关人员高高在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官僚作风。要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对省联社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会议布置的重点任务、上级部署的重要工作,要列出计划书、明确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加强督查督办,务求落到实处。

  第五,坚持监督执纪从严。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各级纪委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一是切实强化监督。各级纪委要突出落实监督责任这条主线,重点围绕对省联社党委决策部署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围绕权力运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用权、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等问题进行监督,围绕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否独断专行、搞“一言堂”,以及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监督,围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进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特别是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得罪人,真正把责任扛起来、立场硬起来、纪律严起来。二是坚持严格执纪。纪检监察部门是执行党的纪律的专门机关,执纪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了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四种形态”的重点是在抓早抓小、层层设防上做文章,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纪在法前,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敲敲警钟,有了问题就谈话诫勉、函询核实,严重违纪就要立案查处、快查快结。三是依规严肃问责。纪委不问责,就如同“猫不抓老鼠”,问责不力也同样是“钝刀子割肉”。各级纪委要以学习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抓手,紧紧围绕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个纪律”的具体要求,突出专项重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特别是对顶风违纪和发生腐败案件的,要坚持从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形成有力震慑。要探索建立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再监督机制,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理不到位或存在双重处理标准的,要追究成员行社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责任。

  三、标本兼治,建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成了全面系统的战略思路,就是从全面从严治党这个大局出发,按照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要求层层推进。全省农村信用社要深刻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逐步建立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第一,加强思想修养,坚定不想腐的自觉。思想是先导。要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一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在全省农村信用社全面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学习党章党规,重在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在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两学一做”,关键在做。这次学习教育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引导广大党员做合格共产党员。坚持学用结合,突出问题导向,才能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理想信念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等问题,从而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牢记党员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二是切实增强看齐意识。要经常主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更加自觉地尊崇党章、履行党员权利义务,更加爱党忧党兴党护党,更加主动地立足岗位作贡献。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要从谋全局、顾长远、抓根本的高度来系统谋划各项工作,主动把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放到全省改革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放在保障农村信用社稳健发展的高度去部署、去推进。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级级作示范,努力使每名干部都能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每个岗位都恪尽职守,每个单位和部门都能成为推动信合事业发展的“助推器”。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党委《关于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固本作用。要密切关注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不仅注意工作表现,还要注意生活作风和兴趣爱好,发现问题及时引正纠偏。要加强沟通和疏导,建立定期谈心谈话制度,重点做好组织观念淡薄、责任意识较差、担当能力不足、思想萎靡不振的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帮助他们解开思想认识的疙瘩,拧紧理想信念的开关。要高度重视家风建设,全省农村信用社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家属,及时掌握他们日常的活动情况,决不能自己被拖下水却浑然不知。要继续组织开展党员干部红色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树立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四是弘扬优秀企业文化。总结农村信用社60多年改革发展形成的优秀企业文化,发扬“草鞋银行”、“背包银行”的优良传统,回归“铁账本、铁算盘、铁规章”的“三铁”要求,严格遵守金融职业操守,积极推进合规文化建设。要大力加强企业文化的宣传教育,用好正反两个方面教材,既要学习宣传模范典型的先进事迹,又要从反面案例中汲取经验教训,进一步绷紧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要扎实推进法治银行建设,把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作为治行之本,将法治观念融入到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切实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坚持从严治党与依法治行有机统一、清正党风与优良行风良性互动。

  第二,加强监督巡察,完善不能腐的机制。机制是保障。要不断加强规制建设、党内巡察、用权约束和干部监督,逐步建立形成不能腐的有效机制。一是突出制度约束这个根本。要按照现代银行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机制、经营管理机制和内控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约束制度,最大程度地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抓紧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已经过时的要及时废止,有缺陷的要健全完善,存在制度空白的要补充制定,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二是用好党委巡察这个利剑。总结去年党委巡察工作经验,进一步充实巡察工作力量,创新巡察工作方法,今年内实现对县级成员行社的巡察全覆盖。要紧扣“一个中心”、“四个着力”,突出对贯彻落实省联社重大决策部署的巡察,在全面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积极探索对改革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的重点问题,如新增不良贷款、票据垫款等开展专项巡察,不断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各成员行社党委要积极配合开展巡察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巡察整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汲取教训不放过、不建章立制不放过,充分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要适时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防止已解决的问题反弹。三是抓住权力运行这个关键环节。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对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都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规范程序来进行。要进一步明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让领导岗位和职能部门的权力更加规范,让行使权力的责任更加明确,让权力的运行更加公开透明。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从严把住资金使用关、财务管理关、费用审批关,防止不计成本、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问题。全省农村信用社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真正把心思放在干事创业上,把本领使在解决难题上,把权力用在促进发展上,作决策、办事情都要守规矩、讲程序,决不能有权任性、以权谋私。四是扭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领军人物,是“关键”中的“关键”。不少案例都警示我们,“一把手”违规违纪最易产生催化效应、连锁反应,直接影响到一个地区、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风气,影响面极大。要切实强化对各级单位和部门“一把手”的监督,多了解他们日常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多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强化上级党委、纪委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要采取明察暗访、巡察检查、任中审计等手段,做到关口前移与关口后移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相结合,对“一把手”多设置一些监督“探头”,防止“一把手”权力滥用及失控。

  第三,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氛围。惩治是手段。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一是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强化预防建机制,针对信贷、财务、用人、工程等违规违纪问题易发领域和重点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完善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的有效机制,把惩防体系建设植根于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之中。要严肃纪律快查处,对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和腐败案件要实行“零容忍”,建立快速应对和查核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狠刹歪风邪气和贪腐行为。要突出重点抓关键,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有问题要严肃查处,没问题要及时澄清。二是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正风肃纪高压之下,一些违规违纪问题更加隐蔽。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驰而不息,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有多少就处理多少,而且越往后执纪越严,切实营造不敢、知止的氛围。要切实加大整治力度,今后凡系统内部收送“红包”的,不仅要处理收“红包”的,还要处理送“红包”的;对违规提拔干部的,不仅要处理违规提拔的干部,还要处理违规提拔使用干部的领导;要坚持“一岗双责”,不仅要处理违规违纪者本人,还要处理没有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组织和个人。总之,惩治的力度只会增强,不会削弱。三是不断向基层拓展延伸。强化不敢腐的氛围,还要切实维护广大员工和企业赖以生存的客户群众的利益。要认真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基层信用社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整治,重点查处基层干部员工不为乱为、慵懒散拖、冷硬横推、失职渎职、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和其他损害客户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在客户服务、贷款发放、费用支出等领域和环节,要坚持阳光操作,实行条件公开、流程公开、服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潜规则无处可藏。四是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面对当前经济新常态、金融新业态、竞争新动态带来的挑战,成员行社领导干部的压力很大。要正确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坚持将强化正风肃纪与激励干事创业紧密结合起来,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鼓励担当者、保护担当者,让他们能挺直腰杆、甩开膀子、迈开步子,让他们有底气、有干劲、有活力,能够“豁出去”,切实保护好勇于改革、敢于担当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把在推进改革发展中因先行先试出现的一些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规违纪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规违纪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规违纪行为区分开来。只要干部干事创业不是谋取个人私利、损害单位和客户利益,对那些出以公心、出发点是为了改革发展而犯错的干部,要主动帮助、关心爱护他们,不能小题大做、求全责备,区分工作失误与明知故犯的界限,建立“容错免责”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能够尽心谋事、尽力干事、尽责成事。

  四、齐抓共管,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省农村信用社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无旁贷。我们要站在实现农村信用社持续稳健发展的高度,凝聚起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进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第一,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必须高度重视,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履行职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发展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定期分析面临形势,研究制定总体计划,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确保措施有效落实。要进一步发挥党委的统一领导作用,建立形成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凝聚起强大的工作合力。二是加强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落实机制。要落实签字背书制度,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通过签字背书层层压实责任。要落实约谈制度,省联社将定期约谈成员行社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听取工作汇报、指出存在问题、督促责任落实。要落实廉政教育制度,党委中心组每年要至少安排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每半年要举行一次干部任前廉政教育活动,系统党校举办的干部培训班必须安排廉政教育培训内容。要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和下级单位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廉政谈话。三是加强考核监督。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创新检查考核办法,改进和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各级党组织每年要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各级党委每年要对下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述职述廉,接受职工群众评议。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进行整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表彰奖励、选拔任用和实施问责的重要依据。

  第二,各级纪委要有效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积极主动参与,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尤其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一是厘清职责边界。要进一步转职能,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上来。各级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要从业务经营、业务部门中分离出来,不介入具体的业务经营工作,把精力集中到依法依规履行自身职能上来。各成员行社要单设纪检监察部门,充实纪检干部队伍,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认认真真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要划分责任主体,明确哪些情形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哪些要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哪些要追究两者的共同责任,切实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职必问责。要规范工作程序,从调查工作的启动、开展,到处理意见的提出、研究,再到处理决定的形成、送达,以及问责对象的申诉渠道和程序等,都要按照制度规定予以规范,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定期进行反馈,对督促检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及时请示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情况和问题。三是强化督责问责。要加强履责监督,建立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凡经查实的线索和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管处在哪个职位,都要严格问责、绝不姑息,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要加强成果运用,凡被问责的单位和个人,都应与其评先评优、工资奖金、晋升交流等挂钩,最大限度地运用好问责结果。要加强履责保障,及时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心齐气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

  第三,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好的风气是抓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全省农村信用社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自律意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敢于在班子和队伍面前喊出向我看齐、对我监督。一是在责任担当上作示范。要真正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工作而不是额外负担。特别是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尤其要勇于担当责任,遇事往前站,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做到管事与管人相统一,实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在执行制度上作示范。领导干部是制度的建立者,不仅要做制度落实的推动者,更要做带头执行者。要树立制度面前没有例外、例外即是破坏制度的观念,防止制度执行只对人、不对己的现象,避免出现“破窗效应”。要自觉做到不违规插手干预贷款发放、工程招投标、干部选拔任用等敏感事项,不指使、授意、暗示下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违规运作事项,不因人情关系和所谓“面子”突破原则界限、违反制度规定。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带头严格执行制度的示范作用,充分释放制度的效力和威力,决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三是在廉洁自律上作示范。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言行一致,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如果说一套做一套,就会丧失威信、损坏形象,就会带坏队伍、败坏风气。要重小节,从小事做起,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尤其在金钱、名利、职位上,要严于律己、守住底线,消除非分之欲;在工作、生活、待遇上,要严格执行标准、不贪图享受;在涉及亲属、朋友的事项上不打招呼、不搞特殊化,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干部形象。

  第四,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既严格要求,又充分信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特别要注意保护那些党性强、敢于坚持原则的同志,做他们依法依纪履行职责的坚强后盾。要注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群众公认,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担当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严把“入口”和“出口”关,将思想品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予以调离或调整,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省农村信用社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担当意识和自律意识,努力做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忠诚卫士。一是政治上要靠得住。“天下至德,莫大于忠”。政治上靠得住,就是要求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忠诚于组织,忠诚于事业,忠诚于同事,都能保持与组织同心同德,与省联社的决策部署同向同力,不断增强职业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以敬业的精神,务实高效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二是工作上要担得起。敢于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职责所在。工作上担得起,就是要求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较真,把群众、客户、广大员工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勇于讲正气、甘于唱“黑脸”、敢于“碰钉子”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工作上担得起,还要求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对监督执纪问责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方式方法了如指掌,对滋生腐败、违规违纪易发高发领域了然于胸,争做纪检监察工作专业领域的行家能手。三是作风上要过得硬。“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作风上过得硬,就是要求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做到打铁自身硬,只有自身干净,方能理直气壮地监督他人。要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纪律,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要自觉接受监督、自觉率先垂范、自觉遵规守法,确保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始终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有序运行,严防“灯下黑”。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全省农村信用社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省联社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具体实践工作中去,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发龙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15年全省农村信用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工作。下午,卫民同志还要作专门部署,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意识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联社党委团结带领全省农村信用社广大干部员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业务经营之中,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强化了责任落实。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等制度,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13项32条和纪委监督责任4项8条具体工作要求,健全了“两个责任”落实的制度体系。召开了全省农村信用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主体责任书》,集中约谈下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52人次,层层传导了压力,推进了责任落实。强化了纪委监督责任,明确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健全了纪检监察机构,充实了纪检干部队伍,突出了纪检监察主业。二是强化了廉政教育。加强了思想教育,健全和落实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了常态化的领导干部讲党课、上讲台制度。加强了党性教育,组织了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观了井冈山革命烈士陵园和井冈山博物馆,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陈列展等活动。加强了警示教育,组织新提拔副科级以上干部269人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豫章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和成员行社主要领导观看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进一步树立了廉荣贪耻的行业价值导向。三是强化了干部监督。制定了《省联社党委选人用人管理办法》,明确了干部任职条件,规范了干部任用程序。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落实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机制,制定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制定了《领导干部诫勉谈话暂行办法》等制度办法,开展了亲属回避、干部交流、带病提拔、人事档案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全面排查,进一步强化了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四是强化了作风建设。组织全省86家成员行社全面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查摆了“不严不实”突出问题,落实了整改措施。驰而不息地整治“四风”,深入部分成员行社开展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明察暗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推进了“红包”专项整治,认真开展了“违插”专项治理。五是强化了正风肃纪。认真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共完善规章制度27个,处理科级以上干部23人,其中处级干部10人。建立了省联社党委巡察制度,成立了5个巡察组,实现了对11个设区市成员行社的巡察全覆盖,对55名违规人员给予了组织处理,其中科级以上干部36人。加大了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2名高管人员违规收受“红包”、1名干部公款旅游、7名干部违规放贷和以权谋私等问题,释放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全省农村信用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重业务发展、轻廉政建设的思想,“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有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彻底,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超预算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等现象仍有发生;有的用权不受监督,“三重一大”事项不民主决策,应该公开招投标的由个人拍板,个别甚至化整为零“分包”规避招标,存在一定的廉政漏洞;有的遵守组织纪律不严,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未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和外出报告制度;有的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在生活上、待遇上、职务上盲目攀比,个别甚至还存在以权谋私、以贷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为。上述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全省农村信用社的高度重视,要认真查摆,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1月12日至14日,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深刻分析了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习总书记的讲话旗帜鲜明、振聋发聩,语重心长、发人深省,充分体现了忧党忧国的责任担当和正风反腐的坚强意志,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行动指南,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遵循。1月21日至23日召开的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西工作“一个新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重要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落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巩固深化正风反腐成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等一系列重要举措,细化了工作要求,彰显了坚决从严管党治党的鲜明态度。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到,当前,全省农村信用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依然较为薄弱,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也是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全省农村信用社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中央的部署中去,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和省联社党委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将管党治党的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今年,全省农村信用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坚持责任落实从严、纪律建设从严、干部管理从严、改进作风从严、监督执纪从严,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形成整体合力,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从严要求,明确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任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守责任是根本,严明纪律是前提,严管干部是关键,严纠作风是重点,严格执纪是保障。全省农村信用社要结合行业实际,始终坚持“五个从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第一,坚持责任落实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全省农村信用社要坚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一是完善责任体系。管党治党责任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必须清单化、具体化,形成实实在在的责任体系。各成员行社党委要按照省联社党委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制定配套措施,做到责任内容具体明确,责任边界清晰可辨,责任追究有据可依,把管党治党责任传导给每个班子成员,传导到各级基层组织,构建起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责任体系,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明确了责任体系,关键还是要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党组)是责任主体,必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作为分内之事,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狠抓各项制度执行,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注重严格要求、强化约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都要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切实把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牢牢抓在手里,主动担当起组织领导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责任追究之责和支持执纪之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抓的抓好、该管的管住,决不能敷衍塞责和被动应付。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着力点就是严肃追责。要坚持“一案双查”,在查办违规违纪行为和腐败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案发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要实行责任倒查,对看不好自己的门、管不好自己的人、屡次发生违纪问题和腐败案件的成员行社,要追究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责任。要建立公开通报制度,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及时公开通报,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督促“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第二,坚持纪律建设从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是要靠严明纪律。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面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一是学习纪律规矩。熟悉交通法规才能拿到驾照,严守党的各项纪律才是合格党员。要加强党章的学习教育,让广大党员尊崇党章、学习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要加强“一准则、两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省委“作风建设20条”、省联社“十不准、十严禁”等制度规定的学习教育,采取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形式,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促使党员干部养成纪律自觉,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二是敬畏纪律规矩。纪律是红线,规矩是底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在思想上敬畏纪律和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敬畏纪律和规矩,就是要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确保执行纪律和规矩不走样、不变形、不疲软。敬畏纪律和规矩,就是要务实肯干,提倡说实话、办实事、想实招、重实效,决不能走过场、耍花招、做虚活。敬畏纪律和规矩,就是要牢守底线,用纪律和规矩筑牢思想的篱笆,决不能“人前豪言壮语、私下污泥浊水”。三是遵守纪律规矩。纪律关乎作风,规矩影响形象。全省农村信用社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在行动上坚持不懈严守纪律和规矩,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习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按照中央、省委要求和省联社党委的工作部署,坚持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决不能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各成员行社落实省联社工作部署情况就是遵守纪律和规矩的具体表现之一。今后,省联社党委将通过加强巡察监督、行业审计、督促督导等手段,不断强化执纪监督检查,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对违反纪律者严肃惩处,让不守规矩者付出代价。

  第三,坚持干部管理从严。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全省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战线长,党员干部队伍数量占全省省直机关总数的1/13,管理难度很大。可以说,党员干部的问题直接影响着农村信用社的形象和地位,影响着企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从严管理干部非同小可,从严管理干部应成为干部管理的新常态。一是树立用人导向。使用干部是导向,用好干部是旗帜。各级党委(党组)要始终坚持“一有三实”的用人导向,积极探索公开竞聘、差额酝酿等选人用人遴选机制,真正把符合“有德、实在、实干、实绩”标准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要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提高选人用人的前瞻性、准确性和针对性,切实防止“急用现找”现象。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察办法,逐步探索实行干部先离任审计再提交党委会研究使用的工作程序,真正把干部识准、选准,杜绝“违规提拔”、“带病提拔”。今年,还要在全省组织开展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干部档案造假、“三超两乱”(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等问题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之风。二是强化干部监督。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提醒、诫勉等制度,健全完善干部函询、询问、质问等机制,综合运用巡察、考核、审计、信访、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等成果,对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要实行干部到龄前谈话制度,对即将到龄的成员行社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其认真履职、合规办事,防止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要认真落实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明确下的标准、细化下的情形、规范下的程序、疏通下的渠道,加快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有效机制。三是加快人才培养。人才是企业发展之本,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系统党校的作用,深入开展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井冈山精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化能力;紧扣改革发展重点目标任务,加强与国内知名院校和专业培训机构的合作,分层分批开展高管人员、后备干部、中层干部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宏观视野和工作水平。要全面实施“6321”工程,选拔后备人才和岗位能手,进行分级管理、跟班培养,努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要加大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有针对性地将年轻干部员工安排到基层一线、复杂环境、关键岗位上锻炼培养,为他们的成长、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第四,坚持改进作风从严。改作风、转行风作为一个永恒的课题,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一是践行“三严三实”。按照省联社党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在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针对查摆出来的“不严不实”问题,强化整改落实,抓好立规执纪,确保专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坚持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融入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真正把“严”的要求和“实”的作风,体现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落实到干事业、谋发展上来。二是开展专项治理。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省委“作风建设20条”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深纠不正之风。今年,要继续开展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专项治理;要结合农村信用社行业特点,持续开展与客户、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红包”专项治理;要在去年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违插”专项治理。对违规收送“红包”或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一经查实,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三是改进工作作风。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牢固树立“党建+”理念,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从严抓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全面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着力提升机关干部员工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杜绝机关人员高高在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官僚作风。要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对省联社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会议布置的重点任务、上级部署的重要工作,要列出计划书、明确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加强督查督办,务求落到实处。

  第五,坚持监督执纪从严。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各级纪委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一是切实强化监督。各级纪委要突出落实监督责任这条主线,重点围绕对省联社党委决策部署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围绕权力运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用权、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等问题进行监督,围绕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否独断专行、搞“一言堂”,以及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监督,围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进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特别是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得罪人,真正把责任扛起来、立场硬起来、纪律严起来。二是坚持严格执纪。纪检监察部门是执行党的纪律的专门机关,执纪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了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四种形态”的重点是在抓早抓小、层层设防上做文章,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纪在法前,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敲敲警钟,有了问题就谈话诫勉、函询核实,严重违纪就要立案查处、快查快结。三是依规严肃问责。纪委不问责,就如同“猫不抓老鼠”,问责不力也同样是“钝刀子割肉”。各级纪委要以学习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抓手,紧紧围绕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个纪律”的具体要求,突出专项重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特别是对顶风违纪和发生腐败案件的,要坚持从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形成有力震慑。要探索建立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再监督机制,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理不到位或存在双重处理标准的,要追究成员行社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责任。

  三、标本兼治,建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成了全面系统的战略思路,就是从全面从严治党这个大局出发,按照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要求层层推进。全省农村信用社要深刻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逐步建立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第一,加强思想修养,坚定不想腐的自觉。思想是先导。要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一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在全省农村信用社全面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学习党章党规,重在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在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两学一做”,关键在做。这次学习教育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引导广大党员做合格共产党员。坚持学用结合,突出问题导向,才能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理想信念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等问题,从而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牢记党员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二是切实增强看齐意识。要经常主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更加自觉地尊崇党章、履行党员权利义务,更加爱党忧党兴党护党,更加主动地立足岗位作贡献。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要从谋全局、顾长远、抓根本的高度来系统谋划各项工作,主动把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放到全省改革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放在保障农村信用社稳健发展的高度去部署、去推进。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级级作示范,努力使每名干部都能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每个岗位都恪尽职守,每个单位和部门都能成为推动信合事业发展的“助推器”。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党委《关于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固本作用。要密切关注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不仅注意工作表现,还要注意生活作风和兴趣爱好,发现问题及时引正纠偏。要加强沟通和疏导,建立定期谈心谈话制度,重点做好组织观念淡薄、责任意识较差、担当能力不足、思想萎靡不振的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帮助他们解开思想认识的疙瘩,拧紧理想信念的开关。要高度重视家风建设,全省农村信用社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家属,及时掌握他们日常的活动情况,决不能自己被拖下水却浑然不知。要继续组织开展党员干部红色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树立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四是弘扬优秀企业文化。总结农村信用社60多年改革发展形成的优秀企业文化,发扬“草鞋银行”、“背包银行”的优良传统,回归“铁账本、铁算盘、铁规章”的“三铁”要求,严格遵守金融职业操守,积极推进合规文化建设。要大力加强企业文化的宣传教育,用好正反两个方面教材,既要学习宣传模范典型的先进事迹,又要从反面案例中汲取经验教训,进一步绷紧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要扎实推进法治银行建设,把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作为治行之本,将法治观念融入到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切实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坚持从严治党与依法治行有机统一、清正党风与优良行风良性互动。

  第二,加强监督巡察,完善不能腐的机制。机制是保障。要不断加强规制建设、党内巡察、用权约束和干部监督,逐步建立形成不能腐的有效机制。一是突出制度约束这个根本。要按照现代银行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机制、经营管理机制和内控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约束制度,最大程度地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抓紧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已经过时的要及时废止,有缺陷的要健全完善,存在制度空白的要补充制定,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二是用好党委巡察这个利剑。总结去年党委巡察工作经验,进一步充实巡察工作力量,创新巡察工作方法,今年内实现对县级成员行社的巡察全覆盖。要紧扣“一个中心”、“四个着力”,突出对贯彻落实省联社重大决策部署的巡察,在全面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积极探索对改革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的重点问题,如新增不良贷款、票据垫款等开展专项巡察,不断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各成员行社党委要积极配合开展巡察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巡察整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汲取教训不放过、不建章立制不放过,充分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要适时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防止已解决的问题反弹。三是抓住权力运行这个关键环节。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对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都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规范程序来进行。要进一步明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让领导岗位和职能部门的权力更加规范,让行使权力的责任更加明确,让权力的运行更加公开透明。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从严把住资金使用关、财务管理关、费用审批关,防止不计成本、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问题。全省农村信用社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真正把心思放在干事创业上,把本领使在解决难题上,把权力用在促进发展上,作决策、办事情都要守规矩、讲程序,决不能有权任性、以权谋私。四是扭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领军人物,是“关键”中的“关键”。不少案例都警示我们,“一把手”违规违纪最易产生催化效应、连锁反应,直接影响到一个地区、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风气,影响面极大。要切实强化对各级单位和部门“一把手”的监督,多了解他们日常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多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强化上级党委、纪委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要采取明察暗访、巡察检查、任中审计等手段,做到关口前移与关口后移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相结合,对“一把手”多设置一些监督“探头”,防止“一把手”权力滥用及失控。

  第三,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氛围。惩治是手段。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一是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强化预防建机制,针对信贷、财务、用人、工程等违规违纪问题易发领域和重点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完善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的有效机制,把惩防体系建设植根于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之中。要严肃纪律快查处,对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和腐败案件要实行“零容忍”,建立快速应对和查核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狠刹歪风邪气和贪腐行为。要突出重点抓关键,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有问题要严肃查处,没问题要及时澄清。二是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正风肃纪高压之下,一些违规违纪问题更加隐蔽。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驰而不息,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有多少就处理多少,而且越往后执纪越严,切实营造不敢、知止的氛围。要切实加大整治力度,今后凡系统内部收送“红包”的,不仅要处理收“红包”的,还要处理送“红包”的;对违规提拔干部的,不仅要处理违规提拔的干部,还要处理违规提拔使用干部的领导;要坚持“一岗双责”,不仅要处理违规违纪者本人,还要处理没有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组织和个人。总之,惩治的力度只会增强,不会削弱。三是不断向基层拓展延伸。强化不敢腐的氛围,还要切实维护广大员工和企业赖以生存的客户群众的利益。要认真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基层信用社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整治,重点查处基层干部员工不为乱为、慵懒散拖、冷硬横推、失职渎职、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和其他损害客户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在客户服务、贷款发放、费用支出等领域和环节,要坚持阳光操作,实行条件公开、流程公开、服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潜规则无处可藏。四是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面对当前经济新常态、金融新业态、竞争新动态带来的挑战,成员行社领导干部的压力很大。要正确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坚持将强化正风肃纪与激励干事创业紧密结合起来,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鼓励担当者、保护担当者,让他们能挺直腰杆、甩开膀子、迈开步子,让他们有底气、有干劲、有活力,能够“豁出去”,切实保护好勇于改革、敢于担当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把在推进改革发展中因先行先试出现的一些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规违纪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规违纪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规违纪行为区分开来。只要干部干事创业不是谋取个人私利、损害单位和客户利益,对那些出以公心、出发点是为了改革发展而犯错的干部,要主动帮助、关心爱护他们,不能小题大做、求全责备,区分工作失误与明知故犯的界限,建立“容错免责”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能够尽心谋事、尽力干事、尽责成事。

  四、齐抓共管,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省农村信用社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无旁贷。我们要站在实现农村信用社持续稳健发展的高度,凝聚起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进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第一,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必须高度重视,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履行职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发展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定期分析面临形势,研究制定总体计划,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确保措施有效落实。要进一步发挥党委的统一领导作用,建立形成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凝聚起强大的工作合力。二是加强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落实机制。要落实签字背书制度,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通过签字背书层层压实责任。要落实约谈制度,省联社将定期约谈成员行社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听取工作汇报、指出存在问题、督促责任落实。要落实廉政教育制度,党委中心组每年要至少安排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每半年要举行一次干部任前廉政教育活动,系统党校举办的干部培训班必须安排廉政教育培训内容。要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和下级单位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廉政谈话。三是加强考核监督。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创新检查考核办法,改进和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各级党组织每年要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各级党委每年要对下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述职述廉,接受职工群众评议。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进行整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表彰奖励、选拔任用和实施问责的重要依据。

  第二,各级纪委要有效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积极主动参与,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尤其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一是厘清职责边界。要进一步转职能,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上来。各级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要从业务经营、业务部门中分离出来,不介入具体的业务经营工作,把精力集中到依法依规履行自身职能上来。各成员行社要单设纪检监察部门,充实纪检干部队伍,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认认真真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要划分责任主体,明确哪些情形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哪些要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哪些要追究两者的共同责任,切实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职必问责。要规范工作程序,从调查工作的启动、开展,到处理意见的提出、研究,再到处理决定的形成、送达,以及问责对象的申诉渠道和程序等,都要按照制度规定予以规范,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定期进行反馈,对督促检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及时请示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情况和问题。三是强化督责问责。要加强履责监督,建立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凡经查实的线索和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管处在哪个职位,都要严格问责、绝不姑息,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要加强成果运用,凡被问责的单位和个人,都应与其评先评优、工资奖金、晋升交流等挂钩,最大限度地运用好问责结果。要加强履责保障,及时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心齐气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

  第三,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好的风气是抓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全省农村信用社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自律意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敢于在班子和队伍面前喊出向我看齐、对我监督。一是在责任担当上作示范。要真正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工作而不是额外负担。特别是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尤其要勇于担当责任,遇事往前站,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做到管事与管人相统一,实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在执行制度上作示范。领导干部是制度的建立者,不仅要做制度落实的推动者,更要做带头执行者。要树立制度面前没有例外、例外即是破坏制度的观念,防止制度执行只对人、不对己的现象,避免出现“破窗效应”。要自觉做到不违规插手干预贷款发放、工程招投标、干部选拔任用等敏感事项,不指使、授意、暗示下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违规运作事项,不因人情关系和所谓“面子”突破原则界限、违反制度规定。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带头严格执行制度的示范作用,充分释放制度的效力和威力,决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三是在廉洁自律上作示范。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言行一致,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如果说一套做一套,就会丧失威信、损坏形象,就会带坏队伍、败坏风气。要重小节,从小事做起,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尤其在金钱、名利、职位上,要严于律己、守住底线,消除非分之欲;在工作、生活、待遇上,要严格执行标准、不贪图享受;在涉及亲属、朋友的事项上不打招呼、不搞特殊化,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干部形象。

  第四,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既严格要求,又充分信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特别要注意保护那些党性强、敢于坚持原则的同志,做他们依法依纪履行职责的坚强后盾。要注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群众公认,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担当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严把“入口”和“出口”关,将思想品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予以调离或调整,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省农村信用社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担当意识和自律意识,努力做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忠诚卫士。一是政治上要靠得住。“天下至德,莫大于忠”。政治上靠得住,就是要求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忠诚于组织,忠诚于事业,忠诚于同事,都能保持与组织同心同德,与省联社的决策部署同向同力,不断增强职业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以敬业的精神,务实高效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二是工作上要担得起。敢于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职责所在。工作上担得起,就是要求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较真,把群众、客户、广大员工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勇于讲正气、甘于唱“黑脸”、敢于“碰钉子”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工作上担得起,还要求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对监督执纪问责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方式方法了如指掌,对滋生腐败、违规违纪易发高发领域了然于胸,争做纪检监察工作专业领域的行家能手。三是作风上要过得硬。“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作风上过得硬,就是要求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做到打铁自身硬,只有自身干净,方能理直气壮地监督他人。要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纪律,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要自觉接受监督、自觉率先垂范、自觉遵规守法,确保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始终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有序运行,严防“灯下黑”。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全省农村信用社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省联社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具体实践工作中去,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上一篇:

下一篇:

      赣公网安备 36010902000128号

版权所有 @江西广丰农商银行 备号:赣B2-20050068号-1

电话:0791-0000000 邮政编码:33350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