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江西省农村信用社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西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现就广丰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我行或本行)2024年度信息报告披露如下:
第一章重要提示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披露报告全文已经本行监事会审核同意,董事会一致通过。
本行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的审计报告。本行领导班子及财务部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会计师事务所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357号财富广场A座9楼
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邮编:330046
第二章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江西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广丰农商银行)
英文名称:Jiangxi Guangfe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26日
法定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永丰大道174号
邮政编码:334600
法定代表人:骆晓玲
注册资本:人民币37485.54万元。其构成为:包括自然人股13094.57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4.93 %,(其中:本行职工股2304.75万股,占股份总额的6.15%);法人股24390.97万股,占股份总额的65.07%。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信息披露渠道:广丰农商银行官方网站
其他有关资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2769775315F;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1534H336110001。
第三章机构信息简介
广丰农商银行前身是有60年经营历史的地方性金融机构,2004年12月按国务院改革试点要求改制成统一法人的广丰农村合作银行。2016年12月末,为适应现代金融业发展需要改制成为广丰农商银行。截至2024年12月末,本行内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信贷管理部、审计部、党风行风监督室、财务会计部、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零售金融部、运营管理部、电子银行部、安全保卫部、授信评审部等14个部室,金融市场事业部、清收事业部等2个直属事业部。全辖内26个机构网点,其中7个支行,18个分理处、1个营业部,在职员工277人。
至2024年12月末,全行各项存款余额121.13亿元,较年初净增7.5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06.7亿元,较年初净增10.16亿元。
(一)主要利润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末
营业收入 32184.16
营业支出 28104.69
营业利润 4079.47
利润总额 3632.22
净利润 2720.95
(二)2024年12月末财务及业务数据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末
总资产 1370531.17
总负债 1291042.58
所有者权益 79488.59
资产利润率 0.20%
成本收入比率 33.89%
资本利润率 3.41%
(三)2024年12月末主要风险监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风险指标 标准值 2024年12月末
核心资本 79022.33
附属资本 0
资本充足率 ≥8% 8.85%
拨备覆盖率 ≥100 112.23%
不良资产率 ≤4% 3.08%
不良贷款率 ≤5% 3.54%
存贷比例 ≤75% 84.62%
流动性比例 ≥25% 66.51%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10% 8.58%
第四章风险管理信息
第一节风险体系总体概况
(一)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董事会架构内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统筹全局风险管控工作。在总行层面,设立了独立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配备了专职团队专注于日常的风险监测与管理工作,以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实施。各部门及各支行层面,指派了兼职风险合规经理,协助开展风险监测与管理工作,确保每个层级都能及时识别、评估并妥善管理各类潜在风险,有力支撑全行风险防控体系的运行。
在风险管理和控制策略的设计与执行过程中,一是构建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明确并夯实自上而下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流程;二是致力于构建健全涵盖各类业务的风险防控网络,确保不同业务间形成有效的相互监督与制约机制,从而有效抵御业务流程中的潜在风险隐患;
三是着重加强对各分支机构的风险合规绩效考核,通过严谨的评价机制,达到提前预警、主动防御的目的,确保风险防控无死角;四是重视员工教育培训工作,通过系统的合规培训和行为规范引导,着力提升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与行为准则执行力,以全员合规文化塑造坚实的风控屏障。
(二)风险计量、监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一是风险管理框架具备广泛覆盖性,能够全面有效地监控各类核心风险,涵盖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反洗钱风险及声誉风险等诸多方面,并始终保持对这些风险因素的持续监控态势。二是建立系统化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机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操作程序和管理方法。通过贷款五级分类管理模式,强化风险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三是注重根据外部环境的动态变化及内部运营状况适时调整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方法与工具,确保风险管理体系始终与时俱进,能够快速应对各类潜在风险挑战,实现风险的有效控制与防范。四是完善金融产品定价机制,在充分考量风险成本的基础上精确计算产品定价,做到成本透明、风险可控,在保障业务稳健发展的同时,最大程度维护客户的利益和机构的长期稳健运营。
(三)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
本行按照合规审慎经营、风险防范为本的管理理念,对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进行五级分类,根据资产安全性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称为不良资产。信贷资产分类是在对借款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担保、非财务等各项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旨在揭示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资产质量;非信贷资产是按照非信贷资产的形态、对象、权属、账龄等因素,按照核心定义,对不同的非信贷资产相应使用风险分类法、可变现净值法、账面价值法等分类方法进行质量分类,旨在及时发现和分析非信贷资产使用、管理、监控、处置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加强非信贷资产风险管理,为判断非信贷资产减值准备充足性提供依据。
第二节各类风险情况
(一)本行面临的各种风险及相应对策
本行主要面临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本行始终坚持审慎经营、内控优先的原则,牢固树立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坚持“客户至上,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格内部管理,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较好地防范了各类风险的发生。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发生影响本行经营的情况,也未造成重大损失。
1.信用风险状况及对策:截至2024年12月末,我行不良贷款余额3.77亿元,不良贷款率3.54%。本行严格按照 “三办法一指引”要求,严把贷款投向关,严把借款人主体资格、贷款用途和偿债能力审核关;加强贷后检查,密切监督信贷资金的使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减少损失;不断提高优质资产抵、质押贷款比例,合理控制信用贷款、保证贷款规模,降低信贷资产风险系数;合理控制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全部关联度等指标值,防范信用风险。
2.操作风险状况及对策:报告期内,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符合监管要求,管理体系基本健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各项业务拓展能够遵循各项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办法,整体运行规范有序。根据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需要,对不符合实际的各项制度予以及时修订,2024年度新建制度28个,修订制度24个,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
以人为本,加大员工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准,提升执行力;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和管理流程,不断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提高违规成本,消除风险隐患;进一步优化激励机制,逐步加大工作质量的考核力度和比重.
3.市场风险状况及对策:2024年末,本行债券投资余额109802.29 万元,购入债券投资种类均为利率债和地方债。通过对利率走势预测防控利率风险,针对交易账户市场风险,本行采取的具体管理措施主要有加强投资业务管理、及时调整投资策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等,截至年末,本行未发生市场风险。
4.流动性风险状况及对策:本行通过加强存款营销力度,不断提高核心存款占比和市场份额,注重核心存款增长,优化负债结构,加强存款稳定性管理;同时通过控制贷款增速、提高贷款质量,将流动性相关指标纳入限额管理,加强资产负债期限管理,定期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前瞻性防范流动性风险。2024年末,本行流动性比例66.51%,核心负债依存度73.11%,流动性匹配率138.15%,优质流动资产充足率146.35%,流动性缺口率54.48%,最大十户存款比例3.9%,月末存款偏离度-0.97%,存贷比84.62%。
本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合理控制存贷比例、流动性比例、核心负债依存度、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等指标值,确保足够的流动性;由专门部门负责管理日常头寸,调剂内部资金;制定了流动性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到位,避免发生流动性风险;省联社集中全省农商银行资金优势,能为每个成员行提供资金调剂,解决短期头寸压力。
5.其他风险状况
(一)案件风险防控。本行成立以来,遵守审慎经营、内控优先的原则,全面梳理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在省联社制度框架下,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对内优化、对外简化要求,进一步优化了各项管理流程。为了提高制度流程的执行效果,本行加大了对规范化管理的考核力度和检查监督力度。将规范化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范畴,与业务经营指标一同考核。配置了运营主管,优化了前台人力资源。审计部作为本行内审职能部门,也是堵塞管理漏洞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开展常规审计、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审计、反洗钱专项审计、征信管理专项审计、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柜面业务专项审计、新增不良贷款专项审计、员工行为管理专项审计等审计项目,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求被查单位及相关人员现场进行纠正处理。有效地规范了内部管理,消除案件隐患,提高了规范化水平。
(二)国别风险。本行暂未开展外币业务,未设立境外机构,故暂无国别风险。
(三)声誉风险状况。本行在舆情风险管理中不断强化工作力度,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切实防范我行声誉风险,并按季向监管部门报送舆情监测报告。截至年末,我行未发生舆情风险事件,暂无声誉风险。
(四)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等。报告年度,本行尚没有开展外汇业务,市场风险主要表现在存贷款利率风险。本行严格遵守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政策,实行科学的利率定价机制,制定了市场化利率政策,最大限度地规避利率风险。
第五章公司治理信息
一、实际控制人及控制本公司情况的简要说明
2024年末共有在册股东503人(户),合计股份374855423股。其中:法人股东25户,所持股份243909688股,占比65.07%;社会自然人股东478人,所持股份130945735股,占比34.93%;职工自然人股东245人,所持股份23047458股,占比6.15%。持股占比5%以上的主要股东7户。
二、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持股变化情况
(一)上饶市广丰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数量34000000股,占比9.0702%。
(二)上饶市广丰区城村建设有限公司,持股数量33000000股,占比8.8034%。
(三)上饶市广丰区城投工业污水处理厂,持股数量33000000股,占比8.8034%。
(四)上饶市广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20165600股,占比5.3796%。
(五)上饶市广丰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数量20165600股,占比5.3574%。
(六)江西广垦建设公司,持股数量20072000股,占比5.3546%。
(七)浙江鑫茂贸易有限公司,持股数量18876000股,占比5.0355%。
三、最大十名股东名称及入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 |
股份 性质 |
上饶市广丰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400.00 |
9.07 |
投资股 |
上饶市广丰区城村建设有限公司 |
3300.00 |
8.80 |
投资股 |
上饶市广丰区城投工业污水处理厂 |
3300.00 |
8.80 |
投资股 |
上饶市广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16.56 |
5.38 |
投资股 |
上饶市广丰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
2008.24 |
5.36 |
投资股 |
江西广垦建设有限公司 |
2007.20 |
5.35 |
投资股 |
浙江鑫茂贸易有限公司 |
1887.60 |
5.04 |
投资股 |
上饶市广丰区月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391.46 |
3.71 |
投资股 |
上饶市金域实业有限公司 |
1144.00 |
3.05 |
投资股 |
江西齐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629.20 |
1.68 |
投资股 |
四、股权结构
类别 持股数额(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法人股: 24390.97 65.07
其他自然人股: 13094.57 34.93
职工股: 2304.75 6.15
合计: 37485.54 100
五、公司治理情况
(一)企业治理制度逐步完善。本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本行《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授权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等企业治理制度,建立完善了核心业务、组织行为、监督保障等三大类20多项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企业治理,构建了科学的法人治理机制。
(二)企业运行机制较为规范。本行依法构建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经营管理层等“三会一层”科学的法人治理架构。股东大会作为本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本行经营方针和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本行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监事会作为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受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依法合规地组织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经过运作,初步形成了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激励约束相结合的科学法人治理机制。“三会一层”均能依法合规、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地履行本行《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没有违法违规及不履职等情况发生。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以保障金融消费者八大基本权利为根基,不断强化工作责任,细化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举措,畅通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相继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日”“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万里行”“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等宣传活动,并通过广丰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全行员工微信朋友圈等方式,着力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当前,本行董事会下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分析研判本行金融消费形势。2024年以来,我行不断规范金融消费者投诉管理、畅通投诉渠道、提升投诉处理效率,确保金融消费者投诉得到及时、准确、合理解决,提高客户满意度。至12月末,共受理各类投诉133件,已办结133件,办结率100%,均无超时办理事件,均无超时办理事件。明确投诉渠道,在营业网点大厅醒目位置公示96268统一投诉电话,摆放客户意见簿,畅通来电、来访等投诉渠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规范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将客户投诉有效化解,对确需延长处理时限的及时告知客户。设置专门岗位,在合规部、运营管理部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台账。
(四)重大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度共发生2笔重大关联交易。一是上饶市广丰区城投工业污水处理厂于2024年1月1日用信200万,累计用信5000万。该公司持有我行股份占所有股金的8.8%,累计申请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62%,属于重大关联交易。二是上饶市广丰区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日本次用信400万,累计用信5000万。该公司持有我行股份占所有股金的9.07%,累计申请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62%,属于重大关联交易。下一步我行将结合业务实际,从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视角积极梳理各项制度流程,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管理制度和关联交易操作流程,并将交易管理制度及时报监管部门备案,不断总结学习与银行关联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准则、相关监管政策以及省联社制度文件,进一步提高我行业务经营管理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建立完善规章,弥补制度短板,规范业务行为,有效防控关联交易风险。
六、股东大会职责、主要决议,至少包括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出席情况、主要议题以及表决情况等。
- 股东大会职权。制定和修改本行章程;审议批准本行发展规划,决定本行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职工董事、非职工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对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依照法律规定对收购本行股份作出决议;对本行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组织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对发行本行债券作出决议;对本行上市作出决议;对聘用或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并批准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董事、监事薪酬制度,明确董事、监事的薪酬或津贴标准,以及其他须由股东大会审议或批准的重大制度;审议批准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报告期内,我行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1次,为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6月26日召开本行股东大会。主要审议通过《广丰农商银行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广丰农商银行2023年董监事履职评价结果》、《广丰农商银行2023年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广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广丰农商银行总行职能部室调整优化提案》等12个议案。股东大会所审议通过的制度、决议均已落实。
七、董事会职责、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董事简历,包括董事兼职情况
(一)董事会职责。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确定本行的经营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的实施,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支农支小发展战略;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慎利润分配方案(将主要股东以书面形式向本行作出在必要时向本行补充资本的长期承诺作为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制定资本规划(包含主要股东以书面形式向本行作出在必要时向本行补充资本的长期承诺的内容),承担资本或偿付能力管理最终责任;拟订本行重大收购、收购本行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审议批准本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及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行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副行长、内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合规部门负责人;确定本行的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董事会对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制订本行章程的修改方案,制订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薪酬制度;审议并批准不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行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高级管理层履职问责制度;审议或批准对经营活动有重要影响的具体制度,以及其他须由董事会审议或批准的制度。负责本行的信息披露,并对本行的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提请股东大会聘用或者解聘为本行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本行行长的工作汇报并检查行长的工作;通报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执行整改情况;向股东大会报告董事会对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结果;制订本行董事年度薪酬、津贴方案,报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照监管规定,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奖惩事项,监督本行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制订股权激励方案;定期评估并完善银行本行公司治理;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本行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法律、法规或本行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或者监管部门要求董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二)董事会人员构成。
报告期内,我行共有董事9名,其中:执行董事3名,分别为骆晓玲、汪国训、郝钧;其他非执行董事3名,分别为余信彪、周剑火、鄢杰民;独立非执行董事3名,分别为徐贵锋、黄卫东、叶晓伟。董事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饶监管分局任职资格核准后履职。董事会成员信息具体如下:
1.骆晓玲,女,汉族,1981年8月出生。2000年12月至2002年3月,任南丰县联社东坪信用社信贷员;2002年3月至2005年9月,任广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中分社;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 任广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中分社主办会计;2006年1月至2007年1月,任广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客户部经理(副股级);2007年1月至2011年5月,任广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察稽核科科员;2011年5月至2012年3月,任广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察稽核科副科长(主持工作);2012年3月至2014年3月,广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主任;2014年3月至2016年8月,任广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2016年8月至2018年11月,任广昌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8年11月至2021年9月,任南丰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2021年09至2022年12月,任南城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任江西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提名董事长;2023年3月至今江西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汪国训,男,汉族,1981年4月出生,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上饶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教育专科学习;2002年7月至2005年4月,任上饶女子航空职业学校,教导主任;2005年4月至2006年7月,任万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客户经理;2006年7月至2007年8月,任万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源信用社,副主任;2007年8月至2009年8月,任万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收大队,副主任;2009年8月至2010年1月,任万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收大队,副主任(正股级);2010年1月至2011年1月,任万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梓埠信用社,主任;2011年1月至2013年1月,任万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主任(期间,2011年1月至2011年3月兼任万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梓埠信用社主任);2013年1月至2015年2月,任万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科,科长;任2015年2月至2015年7月,上饶农商银行票据业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正股级);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任上饶农商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正股级);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任上饶农商银行营业部,副总经理(正股级)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任上饶农商银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正股级);2017年10月至2020年12月, 任上饶农商银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副科级);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任上饶农商银行营业部,总经理(正科级);2021年2月至2024年12月,任江西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行长。
3.郝钧,男,汉族,1976年6月出生,1999年12-2000年12,广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排山信用社信贷员;2001年01-2001年12,广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保卫科职员;2001年12-2004年12,广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业务科职员;2005年01-2007年04 广丰农村合作银行排山分理处主任(正股);2007年05-2007年12,广丰农村合作银行湖丰支行行长;2008年01-2011年02,广丰农村合作银行湖丰支行(享受副科待遇)行长;2011年03-2011年06,广丰农村合作银行五都支行(享受副科待遇)行长;2011年07-2015年07,玉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监事长;2015年08-2016年11,广丰农村合作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2016年12月至2022年1月10日,任江西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2022年1月10日至今任江西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
4.徐贵锋,男,汉族,1977年11月出生,1995年9月至2007年8月江西金湖投资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9月至2014年6月江西红源律师事务所工作;2014年7月至今任江西惟矩律师事务所主任。
5.黄卫东,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1989年至1992年任厦门高宁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经理;1992年至1994年任深圳金鑫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1997年深圳东之强电子有限公司任董事长;1997年至2001年深圳市强之东精密螺丝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1年至2004年上海寸银实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4年至2011年江西寸金实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2年至2013年任深圳上饶商会监事;2013年至2018年任深圳江西商会副会长;2018年至今任上饶高新区商会会长、江西寸金实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6.叶晓伟,男,汉族,1983年7月出生,2002年至2010年,江西博明律师事务所跟班学习;2010年至2012年,江西博明律师事务所实习;2012年至2018年,江西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2018年,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19年至今,江西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7.鄢杰民,男,汉族,1954年7月出生,1968年至1978年,从事圆木工作;1979年至1983年,桐畈副产品加工厂工作;1984年至1988年,桐畈淀粉厂任厂长;1989年至1992年,广丰县科委任技术市场开发中心经理;1993年至1994年,桐畈镇企业办公室副主任;1995年至2002年,担任江西省上饶市工商联副会长;2003年至今任江西省上饶市个私协会副会长、江西省广丰县个私协会副会长、上饶市政协委员、江西白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8.余信彪,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2001年1月至2005年1月,创办上海坤海厨饰有限公司; 2001年1月至2003年1月,香港工商管理学院在职研修;2006年7月至至今,创办江西省澳蓝特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9.周剑火,男,汉族,1959年10月出生,2004年3月至2006年6月,月兔家具厂业务经理; 2006年7月至2008年10月,个体户;2008年11月至2009年4月,江西景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5月-至今,江西景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
我行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信息科技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一共8个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丰农商银行2024年案件防控工作计划》的议案;审议关于《广丰农商银行2024年风险合规管理计划》的议案;审议关于《广丰农商银行2024年风险限额管理计划》的议案;审议关于《广丰农商银行2024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的议案;审议关于《广丰农商银行2024年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审议关于《广丰农商银行2024年审计项目安排表》的议案;审议关于《广丰农商银行2024年度数据治理工作计划》的议案;审议关于《广丰农商银行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计划》的议案;审议关于《广丰农商银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规定(修订)》的议案;审议关于《广丰农商银行董事会三农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审议关于对广场分理处装修改造的议案;审议关于广丰农商银行2024年业务经营指导性计划的议案;审议关于2024年不良贷款处置计划的议案;听取《关于2023年度监管部门监管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3年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3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3年全面风险管理分析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3年审计工作汇报》;听取《广丰农商银行反洗钱专项审计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消保专项审计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绿色信贷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3年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2023年广丰农村商业银行反洗钱年报》;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3年数据治理工作总结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董事会三农委员会2023年工作报告》;听取《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听取《江西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行长2023年工作汇报。
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广丰农商银行总行职能部室调整优化的议案;审议关于《广丰农商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关于《广丰农商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关于广丰农商银行重点大户处置计划的议案;审议关于《广丰农商银行2023年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广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议关于广丰农商银行董监事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审议关于修订《江西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关于《广丰区人民政府 广丰农商银行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审议关于《解聘风险合规部负责人及聘任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的议案;审议关于《王卫华辞去广丰农商银行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关于《提名徐贵锋为广丰农商银行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8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听取广丰农商银行关联交易审计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审计报告、征信工作专项审计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预警处置领导向董事会报告预警、整改及审计情况;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4年核销贷款计划;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履职考评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消费投诉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4二季度反洗钱工作汇报;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4年柜面业务风险排查报告;听取关于全省农商银行2024年二季度反洗钱工作情况的通报;听取全省农商银行2024年第二季度数据治理季报通报;审议关于调整变更广丰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及成员的议案;审议关于董事会对行长日常管理授权书的议案;学习监管意见书。
2024年9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处置持有江西省联社股金的议案。
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传达学习《江西金融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赣金监办便函316号;传达学习《关于全市农商银行2024年三季度不良资产处置情况的通报》饶金监办便函2024-81号;传达学习《监管意见书》饶金监办便函2024-125号;传达学习《监管意见书》饶金监办便函2024-127号;审议广丰农商银行行长汪国训职务变动事项;审议广丰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审议广丰农商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2024年修订);审议广丰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修订);审议广丰农商银行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审议调整江西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成员事项;审议关于聘请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为我行开展2024年度年报审计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事项;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4年三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4年第三季度数据治理季报;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4三季度反洗钱工作汇报;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4年柜面审计报告(专审--内审);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4年全面风险审计报告(专审--内审);听取广丰农商银行公司治理专项审计(专审--内审);听取广丰农商银行审计报告(资产风险分类专审--内审);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信息科技风险及业务连续性风险专项审计报告(常审、专审--内审);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4年一季度不良资产处置合规性专项审计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4年二季度不良资产处置合规性专项审计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3年三季度不良资产处置合规性专项审计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4年财务管理暨薪酬管理专项审计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4年反洗钱专项审计报告(专审--内审);听取广丰农商银行涉不法中介贷款专项审计报告(专审--内审);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4年薪酬管理专项审计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制度建设有效性专项审计(专审--内审);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4三季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3年董监事履职评价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2024年风险处置预警工作审计报告;听取广丰农商银行关于开展重要信息系统网络节点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 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广丰农商银行在省联社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八行战略”这一主线,统筹谋划,主动出击,较好实现了经营发展预期目标。一是资金组织方面,各项存款余额121.13亿元,较年初净增7.51亿元,增幅6.61%,完成全年存款任务91.25%。二是信贷投放方面,各项贷款余额106.7亿元,较年初净增10.16亿元,增幅10.53%,完成全年信贷投放任务105.34%;票贷比14.95%,较年初下降2.24%,位居全辖第二。三是“三年翻番”方面。截至2024年12月末,对公客户总量达4729户,净增 397户,其中有效客户2752户,较年初增加271户:零售客户总量达931902户,较上年末增加5744户,其中有效客户892197户,较年初增加3379 户。授信贷款客户数共计72109户,较年初上升3343户,用信客户数41478,用信率57.52%。四是不良清收方面。不良贷款率3.54%,截至2024年12月末,不良贷款余额3.77亿元,清收处置表内不良贷款33134.49万元,较去年多处置455.24万元,其中:现金清收7305.25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0.41%。收回表外不良贷款本息3367.60万元,其中:现金清收3148.36万元;处置抵债资产7966.96万元,较去年多处置5093.95万元。
八、监事会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职责、人员构成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第二届监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李益群、余伟红、鄢翠红、谌雷明、刘正国、祝志明、余新发。
- 监事会履职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经营决策、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向股东大会报告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评价情况;召开监事会,听取风险、案防工作报告,听取财务执行情况报告,监督经营层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经营中存在的偏差。本年度共召开监事会4次。
九、高级管理层成员构成及其基本情况。
(一)高级管理层任职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学历 |
骆晓玲 |
董事长 |
女 |
本科 |
汪国训 |
行长 |
男 |
本科 |
郝 钧 |
副行长 |
男 |
本科 |
李益群 |
监事长 |
男 |
本科 |
张娅玲 |
副行长 |
女 |
本科 |
高级管理层成员均通过银监部门的审核批准。
(二)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高级管理层勤勉尽职、遵纪守法,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认真按照董事会所制定批准的发展战略、风险偏好及其它各项政策履行职责,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阶段的经营情况,接受监事会监督,依法合规地组织开展业务经营活动。通过召开年度、季度工作会议、定期召开行长办公会议等安排部署经营管理工作。
十、薪酬情况
2024年本行薪酬总额为4606万元,基本薪酬为1832.80万元,绩效薪酬为2390.10万元,营销奖金为44.97万元,劳务派遣人员工资85.42万元,内退人员工资31.02万元,转任非领导职务干部工资200.02万元,外部董监事薪酬9.6万元,其他职工工资12.07万元。本行按照《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等相关要求,按照分类指导、按绩取酬、正向激励的原则,根据不同岗位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采取计价为主、评分为辅的方式,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高管薪酬按省联社相关规定计发;业务人员采取个人业绩计价法计发绩效薪酬,形成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薪酬考核体系,进一步激发了干部员工干事创业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十一、本机构部门设置情况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设置情况。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运营管理部、信贷管理部、电子银行部、零售金融部、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党风行风监督室、审计部、安全保卫部、清收事业部、授信评审部、金融市场部。
(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报告期内,设置营业网点26个,其中营业部1个,支行8个,分理处18个,分别为城北支行、洋口支行、五都支行、湖丰支行、横山支行、排山支行、桐畈支行、芦林支行、霞峰分理处、枧底分理处、壶峤分理处、吴村分理处、管村分理处、泉波分理处、毛村分理处、嵩峰分理处、岭底分理处、创美分理处、东门分理处、
广场分理处、卧龙城分理处、金三角分理处、鸟林街分理处、城南分理处、下溪分理处。
- 从业人员情况。截至2024年末,在岗员工278人,其中在岗在编员工270人,派遣制员工8人,内退10人。在岗员工中:男员工159人、占比57.2%,女员工119人,占比42.8%;研究生学历1人、占比0.36%,本科学历220人,占比79.14%,大专学历29人、占比10.43%,中专及以下学历28人、占比10.07%。
十二、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报告期内,抵贷资产的收购、管理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行的有关规定。
(四)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五)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六)报告期内服务收费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反规定收费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我行注册资本无变化,无分立合并事项。
以上为本行2024年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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