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农商银行2023年四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披露报告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1号)、《全省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赣农信联社字[2023]16号)的有关规定,江西高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本行2023年度三季度关联交易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范围界定
本行关联方范围是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至第八条的相关规定进行确认。
二、总体情况
至2023年12月末,本行资本净额199460.38万元,全部关联方关联交易余额98194.68万元,较年初减少15472.54万元;关联交易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43.95%,较年初下降10.32个百分点,符合监管规定。
三、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行重大关联交易12户,表内外授信净额84313.39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为42.27%。
2023年四季度发生重大关联交易3笔,金额共计13200万元。具体如下:
1.本行董事付自强近亲属付育的控股企业江西瑞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7000万元,授信期限2年,年利率3.86%。关联方授信总额24900万元,占2023年12月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2.48%,符合监管规定。
2.本行董事付自强近亲属付育的控股企业江西瑞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800万元,授信期限2年,年利率3.86%。关联方授信总额24900万元,占2023年12月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2.48%,符合监管规定。
3.本行监事梁斌的控股企业高安市瑞雪宾馆申请流动资金贷款4400万元,授信期限3年,年利率5.5%。关联方授信总额10400万元,占2023年12月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5.21%,符合监管规定。
四、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行一般关联交易14户,表内外授信净额3353.32万元,占2023年12月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68%,相关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五、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授信类型的关联交易,根据本行现行的授信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结合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以确保本行关联交易定价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本行暂未开展除授信以外的其他类型关联交易。
特此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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