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票据业务
1、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业务对象:承兑申请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汇票贴现 业务对象:贴现申请人应当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贴现的期限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实时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计算。贴现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