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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速贷”贷款


  

  小微速贷

  【服务对象】

  “小微速贷”是指农商银行基于小微商户的信誉、资产、收入、现金流等情况,在核定的授信额度内发放的贷款。贷款对象为农贸市场、专业商场、建材市场和商业街(商圈)等产业集聚地的小微商户。

  【适用对象】

  辖区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型公司、个体工商户等私营经济体,简称“小微商户”。

  【业务特点】

  “小微速贷”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方式。【贷款条件】

  (一)小微商户

  1、小微型公司、个体工商户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户口在大余辖内,且在县城有自有住房或商铺。

  3、经营正常且有良好商誉。

  4、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社会反映、未涉入经济纠纷。

  5、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并接受农商银行信贷监督。

  6、有固定或相对稳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7、实行自负盈亏,有生产经营能力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8、在农商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二)担保人

  1、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农商银行辖内的常住户口。

  3、信誉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社会反映、未涉入经济纠纷。

  4、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经营状况良好或有稳定收入来源,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

  5、农商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条件。小微商户申请“小微速贷”,除符合贷款的基本条件外,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批发类企业或个人

  (1)上年销售收入在300万元以上。

  (2)经营同一行业必须在2年以上。

  (3)授信后企业或个人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60%,最高不超过70%。

  2、零售类企业或个人

  (1)上年销售收入在50万元以上。

  (2)经营同一行业必须在2年以上。

  (3)授信后企业或个人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50%,最高不超过60%。

  3、生产类企业或个人

  (1)上年销售收入在200万元以上。

  (2)经营同一行业必须在2年以上。

  (3)授信后企业或个人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

  【申请资料】

  (一)小微商户申请借款应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

  1、小微型公司、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属特殊行业,还应提供由有权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等。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个人有效证件。

  2、营业场所自购或租赁证明材料。

  3、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家庭收入、资产等证明。原则上小微型公司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报表、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表。

  4、农商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担保人资料:

  1、担保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明。

  2、担保人婚姻证明。

  3、担保人户口簿。

  4、担保人有效资产和收入证明材料。

  5、农商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办理要求以当地营业网点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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