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东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江西东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年度报告。
1.3 本行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江西普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基本情况简介
2.1法定中文名称:江西东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乡农商银行,法定英文名称:Dongxia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2.2法定代表人:邹长华
2.3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龙山北路101号。
注册资本: 20049.12万元人民币
邮政编码:331800
2.4 其他有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610000MA35JJQG9H,金融许可证号:B0979H336100001。
1.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主要业务数据
3.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1年 |
利润总额 |
3400 |
净利润 |
2550 |
投资收益 |
232 |
营业利润 |
3415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15 |
3.2 截止报告期末前二年的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39939 |
50412 |
年末总资产 |
786971 |
876549 |
年末存款余额 |
670223 |
744474 |
年末贷款余额 |
622512 |
691441 |
年末股东权益 |
20049 |
20049 |
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3 |
净资产收益率(%) |
4.89 |
4.36 |
3.3 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1年末 |
1.核心资本 |
58459.07 |
2.核心资本扣减项 |
658.37 |
3.核心资本净额 |
57800.7 |
4.附属资本 |
6140.24 |
5.附属资本的可储价值 |
|
6.扣减项 |
|
7.资本净额 |
63940.94 |
8.加权风险资产 |
550972.2 |
其中:表内加权风险资产 |
496063.04 |
表外加权风险资产 |
1296.16 |
3.4 财务情况说明
2021年末,全行各项资产总计876549万元,负债总计818090万元,所有者权益58459万元。实现各项收入50412万元,人均创收244万元,实现税后利润2550万元,人均净利润12.32万元。
3.5 利润实现情况
2021年,实现利润总额3400万元,同比增加300万元,实现净利润2550万元,同比增加225万元。
3.6 利润分配情况
2021年,我行实现净利润2550万元,减去结转以前年度损失1.72万元,剔除所得税汇算清缴损益调整44.42万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9500.88万元,合计12004.74万元,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减征的营业税额提取特种专项准备65.73万元。
计提盈余公积255万元。
3.拟进行2022年度股金分红1804.42万元。
4.剩余利润9879.59万元作为留存收益。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4.1董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1 |
邹长华 |
女 |
董事长 |
2 |
陈刚 |
男 |
董事 |
3 |
何伟 |
男 |
董事 |
4 |
涂荣善 |
男 |
董事 |
5 |
陈军 |
男 |
董事 |
4.2监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1 |
李伟林 |
男 |
监事长 |
2 |
何彬平 |
男 |
监事 |
3 |
邬华勤 |
男 |
监事 |
4 |
彭明高 |
男 |
监事 |
5 |
戴廷民 |
男 |
监事 |
6 |
刘爱明 |
男 |
监事 |
7 |
向往 |
女 |
监事 |
4.3高级管理层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从业年限 |
分管工作范围 |
1 |
邹长华 |
女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5 |
主持东乡农商银行全面工作, 并组织履行东乡农商银行党委和董事会工作职责 |
2 |
余君明 |
男 |
党委委员、行长 |
16 |
主持经营班子工作,分管综合业务管理部、不良资产清收部、风险合规部工作;并组织履行经营班子职责。 |
3 |
李伟林 |
男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 |
29 |
主持东乡农商银行纪委工作;分管党风行风监督室、审计部工作,并组织履行监事会职责。 |
4 |
艾音 |
女 |
党委委员、副行长 |
13 |
分管财务运营管理部、党群工作部、业务拓展部工作。 |
5 |
蔡斌 |
男 |
党委委员、副行长 |
10 |
主持东乡农商银行工会工作,分管电子银行事业部、综治保卫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工作。 |
4.4员工情况
2021年末,全行员工220人。按受教育程度分:本科及以上127人,专科73人,专科以下20人。
五、公司治理结构
5.1机构设置情况
5.1.1股东代表大会
本行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5.1.2董事会
董事会共有5名董事,其中:职工董事2名、非职工董事3名,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人数的1/2,本行职工担任董事的人数不超过董事人数的1/3,董事会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目前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执行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7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均为具有与专门委员会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不存在兼任情况。
5.1.3监事会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本行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3名,外部监事4名。下设监督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管层尽职尽责情况、重大经营项目情况和年度经营真实性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5.1.4高级管理层
目前东乡农商银行高级管理层有董事长1名,主持全面工作,并组织履行董事会职责;行长1名,主持经营工作,并组织履行经营班子职责;监事长1名,主持纪委工作,并组织履行监事会职责;副行长2名。任职资格均报当地监管部门核准。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较好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
5.1.5分支机构
本行下辖1个营业部、20个支行,共计21个营业网点。
5.2 2021年董事会及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1年度,东乡农商银行共召开6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18项议题,并形成相关决议,分别为:关于审议《关于选举邹长华同志为董事长的议案》、《李全良、宋智兰同志辞去非职工董事的议案》、《选举周虹、李忻同志为非职工董事的议案》、《王龙水同志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选举付海平同志为独立董事的议案》、《李伟林同志辞去职工董事、副行长职务的议案》、《东乡农商银行2020年度消保、反洗钱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艾音同志为东乡农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关于解聘陈刚通知行长职务的议案》、《关于李霞通知代为履行行长职责的议案》、《关于李霞同志辞去副行长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余君明同志为东乡农商银行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蔡斌同志为东乡农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关于陈刚同志辞去本行职工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余君明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艾音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议案》、《关于李斌辞去第二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王高中为第二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东乡农商银行2021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自评报告》、《东乡农商银行2021年案防工作报告》等决议。
2021年度,东乡农商银行共召开5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17项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分别为:关于审议《东乡农商银行2020年度案防工作报告及2021年案防工作计划》、《东乡农商银行2020年度全面风险分析报告及2021年全面风险管理计划》、《东乡农商银行2020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2020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划》、《东乡农商银行2020反洗钱专项审计报告》、《东乡农商银行2020年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东乡农商银行2020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审计报告》、《东乡农商银行柜面业务操作风险专项审计报告》、《东乡农商银行征信工作专项审计报告》、《东乡农商银行2020年业务连续性专项审计情况的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东乡农商银行2020反洗钱年度报告》、《东乡农商银行“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方案》的决议。
六、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6.1 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0年末 |
本期增加 |
2021年末 |
股本 |
20049.12 |
0 |
20049.12 |
资本公积 |
7219.54 |
0 |
7219.54 |
其他综合收益 |
813.3 |
813.3 |
|
盈余公积 |
2847.32 |
1244.84 |
4092.16 |
一般风险准备 |
14426.39 |
174.55 |
14600.94 |
未分配利润 |
3188.84 |
8495.17 |
11684.01 |
股东权益合计 |
47731.21 |
58459.07 |
6.2 股权结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类型 |
2021年末股本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法人股 |
7462.73 |
37.22 |
非职工自然人股 |
9651.42 |
48.14 |
职工自然人股 |
2934.97 |
14.64 |
6.3 最大十户法人股东及最大十户自然人持股情况
6.3.1 最大十户法人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额 |
持股比例(%) |
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93.77 |
9.9444 |
江西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782.14 |
8.8889 |
山东东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771.00 |
8.8333 |
江西荣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668.30 |
3.3333 |
江西三信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56.92 |
2.7778 |
抚州市永济太阳能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556.92 |
2.7778 |
江西普惠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33.66 |
0.6667 |
6.3.2 最大十户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额 |
持股比例(%) |
乐维 |
400.98 |
2.0000 |
张天成 |
400.98 |
2.0000 |
龙文祥 |
311.88 |
1.5556 |
陈志刚 |
267.75 |
1.3355 |
陈国周 |
267.75 |
1.3355 |
杨长华 |
267.32 |
1.3333 |
何伟 |
267.32 |
1.3333 |
郑亚玲 |
233.91 |
1.1667 |
熊东风 |
222.77 |
1.1111 |
邱小梅 |
200.49 |
1.0000 |
合计 |
2841.15 |
14.17 |
6.4 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对本行内部人(本行董事、监事、总行及支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证金差额部分的授信。本行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贷款程序和规定操作,定价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至2021年末,本行各项贷款余额为691440.8万元。股东有83户申请了贷款,授信金额7148.8万元,用信68户、金额5690.6万元,其中:股东中有2户企业法人和81户自然人在本行办理了贷款,企业法人股东贷款余额2146.6万元,自然人股东贷款余额3544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0.82%,员工及关联人股东388户,持股总数200491200股,贷款户数83户,贷款余额5690.6万元。
七、风险管理情况
7.1 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1年末(%) |
监管要求 |
资本充足率 |
11.61% |
>=10.5% |
资产流动性比例 |
42.60% |
>=25% |
不良贷款率 |
3.57% |
<=5% |
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 |
223.15% |
>=150% |
成本收入比率 |
31.08% |
<=35% |
贷款拨备率 |
7.97% |
>=2.5% |
7.2 贷款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行业种类 |
2021年末余额 |
占贷款总额比例(%) |
农、林、牧、渔业 |
61123.51 |
8.84 |
制造业 |
100698.91 |
14.57 |
批发和零售业 |
28089.44 |
4.06 |
教育业 |
0 |
0.00 |
其他 |
38813 |
5.61 |
贴现 |
97249.07 |
14.06 |
个人贷款 |
365466.87 |
52.86 |
合计 |
691440.8 |
7.3 最大十户贷款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1年贷款余额 |
占资本比例(%) |
1 |
抚州市东乡区大富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4930 |
8.41% |
2 |
抚州市绿缘实业有限公司 |
4840 |
8.26% |
3 |
江西万锦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4580 |
7.81% |
4 |
江西海润陶瓷有限公司 |
4100 |
7.00% |
5 |
江西荣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3930 |
6.71% |
6 |
江西东晟原绿家居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3604.16 |
6.15% |
7 |
江西省科达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
3567 |
6.09% |
8 |
江西省建晟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3400 |
5.80% |
9 |
江西省多伦多实业有限公司 |
3000 |
5.12% |
10 |
抚州市东乡区飞越贸易有限公司 |
3000 |
5.12% |
7.4 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1年末余额 |
比重(%) |
正常 |
641436.23 |
92.77 |
关注 |
25321.74 |
3.66 |
次级 |
4035.48 |
0.58 |
可疑 |
20610.02 |
2.98 |
损失 |
37.33 |
0.01 |
贷款合计 |
691440.8 |
7.5 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期末数 |
贷款损失准备 |
41590.49 |
55078.97 |
7.6 年末对外投资情况
债权投资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年初余额 |
年末余额 |
地方政府债券 |
747 |
662 |
政策性银行债券 |
29007.3 |
33091.1 |
地方公用企业债券 |
4998 |
0 |
其他银行同业存单 |
32836.28 |
30793.28 |
合计 |
67588.58 |
64546.38 |
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年初余额 |
年末余额 |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50 |
50 |
崇仁农商银行 |
1020 |
1020 |
南城农商银行 |
1740 |
1740 |
合计 |
2810 |
2810 |
7.7 不良贷款控制效果
2021年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24682.83万元,不良贷款率3.57%,控制在5%以内。
7.8 主要表外项目情况
2021年末,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1377.23万元,比年初上升840.52万元。
7.9 股权出质担保情况
2021年末,我行质押股权2305万元,涉及股东共31户,数量占比为7.99%,均为自然人股权质押。
八、本行对各类风险的防范对策和措施
2021年,本行着力强化内控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和操作流程,有效防范风险,各项业务发展呈现良好发展势头,资本实力得到夯实,风险抵补能力进一步增强。
8.1信用风险
(1)产生信用风险的主要业务。信用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信贷、拆借、投资等业务时,由于客户违约或资信下降而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和收益的不确定性。本行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贷款、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票据承兑等表内外业务。
(2)报告期内信用风险管理措施。一是调整组织架构,建立市场营销、风险控制、资产保全和贷款操作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组织体系和审贷分离、风险集中控制的内控机制。二是建立审贷分离、互相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建立大额贷款信贷管理委员会审贷制度。三是根据银监会单一客户、单一集团客户和单一行业贷款集中度监管要求,单一行业贷款集中度不超过总贷款余额的20%,实施贷款限额管理。四是对信贷资产质量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对不良贷款明确专人跟踪管理,及时清收,完善对支行和有关信贷人员的责任考核管理。
8.2市场风险对策
本行的市场风险主要集中在利率风险方面。针对市场风险,本行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场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对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能力;按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切实防范利率风险;积极关注各类金融市场变化尤其是债券等价格敏感性业务,依法合规拓展资金市场业务;始终坚持只在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规定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办理规定的业务,如同业存放、同业拆借、购买国债、金融债券、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企业债券等,绝不允许直接或变相将资金进入股市;按照社区型零售银行的定位,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大力开办低风险业务,进一步提高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8.3操作风险对策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人为错误、技术缺陷或不利的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行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防范操作风险:一是加强学习教育。通过教育引导,不断提高全体员工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确保胜任发展需要。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进一步认真贯彻银监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狠抓“六个重点环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强化检查和监督,切实加大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员工的惩处力度,逐步建立起“查防堵惩教”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案件防范能力。三是深化稽核监督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垂直管理、分片负责,稽核部门与业务部门相分离”的稽核监督体系,不断提高稽核审计工作力度和效率,确保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四是加强流程银行和事后监督系统建设。按照银监会“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要求,本行设立了异常交易监测中心,对财会、信贷、资金、电子银行、负债及中间业务实时进行监控。同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全面流程银行建设。
8.4同业竞争风险
目前,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银行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银行金融机构都面临诸如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等挑战。
针对同业竞争风险,本行力图通过建立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调整营销策略,合理确定市场定位,寻找市场空缺,加强服务手段创新,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培养并逐渐扩大基本客户群,稳定优质客户群,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继续加强业已形成的规模和机构网点优势,保持本行在同业竞争中的领先地位。
8.5合规风险对策
一是完善合规管理制度。本行成立以来,对各项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制订完善了《东乡农商银行公司章程》、《东乡农商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东乡农商银行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等多项公司法人治理和业务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合规履职检查,防范产生合规风险;三是稳步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做好合规文化宣传工作。通过系列宣传培训活动的开展,极大程度地满足了业务需要,为合规经营奠定了良好的坚实基础。
九、普惠金融情况
2021,东乡农商银行始终坚持“立足本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战略定位不动摇,积极担负起最大本土银行的责任与使命,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普惠金融工作,全力打造成三农金融服务提供商、小微金融服务集成商和普惠金融服务供应商,为推动普惠金融和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一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把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加大信贷投放,以强有力的金融力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通过加强与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合作互动,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合力,将区委、区政府一系列乡村振兴政策通过信贷服务进行有效传导。继续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工作,在支持对象、利率、期限等方面,将严格执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要点,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二是全面做好乡村振兴领域金融服务。主动融入服务“三农”工作大局,立足本地特色产业,充分用好“百福农权贷”“畜禽智能洁养贷”等特色信贷产品,重点加大现代农业生产、美丽乡村建设、环保养殖等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放力度。至12月末,已成功完成22户养殖企业授信“畜禽洁养贷”6460万元,已审批发放22户,贷款余额6364万元;成功向东乡区14个乡镇130家村级集体经济公司授信1.3亿元,发放百福农权贷1.29亿元。三是着力提升民营小微企业服务质效。深入开展“入园区、进企业”宣传营销活动,大力宣传和推广普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和金融产品服务,重点加大单户1000万元以下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投放。至12月末,1000万元以下贷款余额46.22亿元,余额占比66.85%,较年初增加4.65亿元,净增数占新增贷款比例为67.49%;单户1000万元以上贷款余额13.22亿元,占比19.11%,较年初下降2.23个百分点四是持续推进金融助力消费领域升级。充分结合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实施促进商贸消费升级三年行动”战略部署,主动跟进和挖掘城乡消费内需潜力。与区电商办开展战略合作,创新推出“百福电商贷”,以优惠利率、优质服务助力农村电商平台和农产品企业蓬勃发展。全力支持辖内汽车、旅游、餐饮等消费领域产业发展,与区商务局联合开展了“五一”“十一”消费季活动,帮助企业、商户搭建销售平台,畅通良好的销售渠道,直接拉动全区近50万人次、2亿元的市场消费,以实际行动助推地方经济发展。五是奋力推进信贷客户三年翻番工作。以“深度四扫”为有力抓手,采取乡镇网点整村推进、城区网点网格化营销的方式,落实机关人员“一对一督导帮扶”机制,实行机关、网点全员任务认领、全行拓展营销,奋力实现贷款客户三年翻番目标。至12月末,累计“四扫”建档71271户,较上年末新增37821户,增幅113.07%;信贷客户数18247户,较上年新增6104户,增幅50.27%。六是深入推进普惠金融工作。与当地政府、村委会积极联动,在坚持平等自愿、风险可控的原则,根据地理位置、金融需求、人员密集、经营者信誉度等情况选取助农取款服务点,在地方政府及村委会的支持下为农户提供助农取款服务。至12月末,我行在全区143个行政村共计布放助农POS机123台、 VVTM助农自助取款机4台,“村村通”有效助农点76个、业务量达11.73万笔、业务金额0.42亿元;建立普惠型金融站点75个,其中有效普惠型金融站点55个,完成率94.83%。有效解决“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以及“金融服务均等化”问题,让农民足不出村就能轻松办理取款、转账、缴费等业务。深入开展普惠金融宣传,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农村金融宣传工作站等宣传平台广泛报道金融下乡的典型事例,开展20余次金融知识下乡村活动,组织多次金融夜校活动,把防范非法集资和防范电信诈骗等金融知识送进千家万户,提升当地农户金融素养,助力乡村振兴。七是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七个一”系列活动,与员工谈心203人次,走访农户150户,走访个体工商户63户,走访企业122家,收集在业务发展、服务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6大类、212条,并将意见建议一一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先后开展了“春节送温暖”、“党群心连心,齐心抗疫情”、“党建凝新.情暖六一”“爱心送考”“党建凝心.金融夜校”等党建公益10余项活动,以党建为引领,与区交通局、工业园(区)等单位开展党建+共建联建活动60余场,不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十、消保工作情况
(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一是从组织架构上确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职责,并指定风险合规部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其他部门积极开展配合,落实分工,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二是为履行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进一步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经总行董事会表决通过,在总行董事会下设立东乡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三是制定了《东乡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实施细则》、《东乡农商银行消费投诉管理实施办法》、《东乡农商银行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东乡农商银行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实施办法》、《东乡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内部审计制度(试行)》等相关规制、办法。
(二)日常工作执行情况。我行能够对省联社布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及时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总行董事会承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是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执行主体,对董事会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辖内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及决策工作等,风险合规部负责辖内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具体开展,各部门负责本条线消保任务的实施。总行审计部开展了金融消保专项审计,风险合规部开展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教育培训及宣传。
(三)投诉处理工作质效情况。2021年,我行共受理客户投诉情况4笔,皆已为客户处理完毕,收到满意答复,办结率达100%,客户满意度达100%。我行印发《东乡农商银行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对客户投诉处理的相关内容、相关职能、原则及渠道、考核机制、应急处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确保及时有效的解决客户的合理诉求。一是我行在辖内21个网点公布本机构和人民银行诉电话、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各类业务收费标准等,为客户投诉提供必要的便利。二是畅通了客户投诉处理渠道,完善了投诉管理机制,制订了投诉处理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职责,能够在自身规定时间内高效快速处理客户投诉,对确需延长处理时限的是否及时告知客户。三是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账,填制了格式化投诉处理单及投诉档案。四是发现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确有问题的,我行积极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及时改正。五是做好客户投诉的登记、转办、信息反馈,提高办结率和客户投诉处理满意度,避免同类投诉案件的重复发生。
(四)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情况。2021年度,我行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踊跃参加行业协会、人民银行、银监等上级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面向广大金融消费者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有效结合网点阵地宣传和短视频、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线上宣传方式,全面做好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活动,普及了金融消费权益知识,健全了消费者教育服务工作长效机制,强化金融消费者金融安全意识,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金融安全稳定,以实际行动践行我行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理念。
(五)其他情况。2021年,我行积极正面接受新闻媒体、消费者协会、银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监督。严格落实银监部门要求,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整改,通过有效整改,全面推进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十一、资本管理计划
为满足不断提高的资本监管要求,本行制定了《东乡农商银行关于进一步提升资本充足率建立有效资本补充机制的方案》,将通过提高盈利能力、增加利润积累作为提高资本的首要途径。同时,不断优化资产结构,缩减高资本消耗业务,积极发展低资本消耗业务,实现本行经营战略转型。
十二、薪酬情况
2021年度,全行列支薪酬3795万元,居同业中等水平。本行进一步完善全面绩效管理,按照“个人业绩与绩效薪酬相挂钩,形成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鲜明导向,以及“薪酬分配向基层一线和创造利润的机构、人员倾斜”的考核目标,实行“按绩取酬、多劳多得、风险损失扣减”的考核办法,坚持“计价为主、评分为辅”、“分类指导、差异化考核”、“正向激励、兼顾公平”、“全额挂钩、考核到人”的原则,将绩效薪酬全额与个人业绩挂钩,对业务人员根据个人业绩采取直接计价法计发绩效薪酬,对支行负责人实行综合考评机制,对内设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同时,结合机构和岗位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在考核内容上实行差异化考核,对各岗位员工根据岗位不同职责区别对待,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
十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报告期内,抵贷资产的收购、管理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行的有关规定;
(四)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五)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四、财务报告
10.1财务报表(见附件)
附件:1.东乡农商银行2021年贷款利率定价表
2.东乡农商银行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
3.东乡农商银行2021年度利润表
4.东乡农商银行2021年度损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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