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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东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江西东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江西东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年度报告。

1.3  本行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江西普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基本情况简介

2.1法定中文名称:江西东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乡农商银行,法定英文名称:Dongxia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2.2法定代表人:刘莹

2.3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龙山北路101号。

注册资本: 20049.12万元人民币

邮政编码:331800

2.4  其他有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610000MA35JJQG9H金融许可证号:B0979H336100001

1.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主要业务数据

3.1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利润总额

3100

净利润

2325

投资收益

2241

营业利润

3141

营业外收支净额

-41

3.2  截止报告期末前二年的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9

2020

营业收入

39846

39939

年末总资产

723920

786971

年末存款余额

625437

670223

年末贷款余额

562739

622512

年末股东权益

20049

20049

每股收益(/)

0.11

0.12

净资产收益率(%)

4.51

4.89

3.3  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年末

1.核心资本

47731.21

2.核心资本扣减项

596.89

3.核心资本净额

47134.32

4.附属资本

5483.68

5.附属资本的可储价值

 

6.扣减项

 

7.资本净额

52618.00

8.加权风险资产

496253.40

其中:表内加权风险资产

443541.96

表外加权风险资产

636.44

3.4  财务情况说明

2020年末,全行各项资产总计786971万元,负债总计739240万元,所有者权益47731万元。实现各项收入39992万元,人均创收186万元,实现税后利润2325万元,人均净利润10.81万元。

3.5  利润实现情况

2020年,实现利润总额3100万元,同比增加276万元,实现净利润2325万元,同比增加207万元。

3.6  利润分配情况

2020年,我行实现净利润2325万元,加上结转以前年度利得0.24万元,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395.76万元,剔除所得税汇算清缴损益调整24.93万元,合计3696.07万元,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减征的营业税额提取特种专项准备62.92万元。

计提盈余公积444.3万元。

3.拟进行2020年度股金分红2004.91万元。

4.剩余利润1183.94万元作为留存收益。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4.1董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1

刘莹

董事长

2

陈刚

董事

3

李伟林

董事

4

何伟

董事

5

涂荣善

董事

6

李全良

董事

7

陈军

董事

8

宋智兰

董事

9

王龙水

独立董事

4.2监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1

乐林华

监事长

2

何彬平

监事

3

邬华勤

监事

4

彭明高

监事

5

戴廷民

监事

6

刘爱明

监事

7

向往

监事

4.3高级管理层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从业年限

分管工作范围

1

刘莹

党委书记、董事长

26

领导东乡农商银行全面工作,主持东乡农商银行党委和董事会工作。

2

陈刚

党委委员、行长

23

主持经营工作,并组织履行经营班子职责;分管信贷管理部、电子银行事业部、不良资产清收部工作。

3

乐林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

35

主持纪委工作,并组织履行监事会职责;分管党风行风监督室、审计部、党群工作部工作。

4

李伟林

党委委员、副行长

28

分管风险合规部、行政管理部、三农事业部工作。

5

李霞

党委委员、副行长

22

主持工会工作,分管业务拓展部、财务会计部、运营管理部、综治保卫部工作。

4.4员工情况

2020年末,全行员工215人。按受教育程度分:本科及以上123人,专科70人,专科以下22人。

五、公司治理结构

5.1机构设置情况

5.1.1股东代表大会

本行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5.1.2董事会

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职工董事3名、非职工董事5名、独立董事1名,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人数的1/2,本行职工担任董事的人数不超过董事人数的1/3董事会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目前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执行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7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均为具有与专门委员会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不存在兼任情况

5.1.3监事会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本行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3名,外部监事4名。下设监督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管层尽职尽责情况、重大经营项目情况和年度经营真实性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5.1.4高级管理层

目前东乡农商银行高级管理层有董事长1名,主持全面工作,并组织履行董事会职责;行长1名,主持经营工作,并组织履行经营班子职责;监事长1名,主持纪委工作,并组织履行监事会职责;副行长2名。任职资格均报当地监管部门核准。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较好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

5.1.5分支机构

本行下辖1个营业部、20个支行,共计21个营业网点。

5.2  2020年董事会及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0年度,东乡农商银行共召开4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21项议题,并形成相关决议,分别为:关于审议《东乡农商银行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审议《东乡农商银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审议《东乡农商银行2019年度财务预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及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的决议、关于审议《东乡农商银行2019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决议、关于审议《关于授权李霞同志牵头负责洗钱风险管理议案》的决议、关于审议《东乡农商银行2019年度反洗钱年度报告》的决议、关于审议《东乡农商银行2019年度金融服务“三农”执行情况报告》的决议、关于审议《东乡农商银行关于罗剑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的决议、关于审议《东乡农商银行第五次股东大会议程的议案》的决议、关于审议《东乡农商银行董事会对董事2019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的决议、关于审议《东乡农商银行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19年度履职情况的审计评价报告》的决议、关于审议《东乡农商银行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决议、关于审议《关于聘任陈刚同志为东乡农商银行行的议案》的决议、关于审议《东乡农商银行2019年度消保委员会年度报告》的决议、关于审议《关于调整江西东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人员名单议案》的决议、关于审议《东乡农商银行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工作方案》的决议、关于审议《聘任李璐瑶为东乡农商银行风险合规部负责人》的决议、关于审议《东乡农商银行2020年三季度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风险报告》的决议、关于审议《东乡农商银行2020年工作总结议案》的决议、关于审议《东乡农商银行2020年案防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审议《东乡农商银行2020年消保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度,东乡农商银行共召开4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11项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分别为:关于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东乡农商银行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及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东乡农商银行2019年度业务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业务经营计划报告、《东乡农商银行2019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关于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19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东乡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东乡农商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东乡农商银行制度管理基本规定》、《东乡农商银行授权管理制度》《东乡农商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的决议

六、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6.1  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本期增加

2020年末

股本

20049.12

0

20049.12

资本公积

7598.07

-378.53

7219.54

盈余公积

2340.1

507.22

2847.32

一般风险准备

13808.07

618.32

14426.39

未分配利润

3500.91

-312.07

3188.84

股东权益合计

47296.27

434.94

47731.21

6.2  股权结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类型

2020年末股本数

占总股本比例(%

法人股

7462.73

37.22

非职工自然人股

9640.29

48.09

职工自然人股

2946.1

14.69

6.3  最大十户法人股东及最大十户自然人持股情况

6.3.1  最大十户法人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

持股比例(%

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93.77

9.9444

江西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82.14

8.8889

山东东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71.00

8.8333

江西荣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668.30

3.3333

江西三信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56.92

2.7778

抚州市永济太阳能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556.92

2.7778

江西普惠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3.66

0.6667

6.3.2  最大十户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

持股比例(%

乐维

400.98

2.0000

张天成

400.98

2.0000

龙文祥

311.88

1.5556

陈志刚

267.75

1.3355

陈国周

267.75

1.3355

杨长华

267.32

1.3333

何伟

267.32

1.3333

郑亚玲

233.91

1.1667

熊东风

222.77

1.1111

邱小梅

200.49

1.0000

合计

2841.15

14.17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  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对本行内部人(本行董事、监事、总行及支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证金差额部分的授信。本行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贷款程序和规定操作,定价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项贷款余额为622512.08万元,资本净额为52618.00万元。股东有98户申请了贷款,授信金额12075.4万元,用信80户金额9438.54万元,其中股东中有2户企业法人和80户自然人在本行办理了贷款,其中:企业法人股东贷款余额4640万元,自然人股东贷款余额4798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1.51%,员工及关联人股东166户,持股总数29580408股,贷款户数60户,贷款余额2301.7万元。

①本年度发生非自然人关联交易2户,贷款金额4640万元,其中:江西荣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笔,贷款金额3800万元;抚州市永济太阳能设备安装有限公司2笔,贷款金额840万元;

②本年度发生自然人关联交易81户,贷款金额4922.32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操作规范,没有发现违规交易,没有造成资金损失和流失。

七、风险管理情况

7.1  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民币  万元

项目

2020年末(%)

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

10.60%

>=10.5%

资产流动性比例

38.74%

>=25%

不良贷款率

4.03%

<=5%

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

226.56%

>=150%

成本收入比率

33.64%

<=35%

贷款拨备率

9.13%

>=2.5%

7.2  贷款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行业种类

2020年末余额

占贷款总额比例(%)

农、林、牧、渔业

90650.16

14.56

制造业

158503.13

25.46

批发和零售业

75303.59

12.10

教育业

0

0.00

其他

97941.63

15.73

贴现

85264.55

13.70

个人贷款

114849.02

18.45

合计

622512.08

 

7.3  最大十户贷款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2020年贷款余额

占资本比例(%)

1

抚州市东乡区大富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5000

9.50%

2

抚州市绿缘实业有限公司

4850

9.22%

3

抚州市东乡区万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4600

8.74%

4

江西雨帆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4520

8.59%

5

江西海润陶瓷有限公司

4300

8.17%

6

江西荣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800

7.22%

7

江西省科达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3730

7.09%

8

江西东晟原绿家居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3600

6.84%

9

江西省润邦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3100

5.89%

10

江西省多伦多实业有限公司

3000

5.70%

7.4  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0年末余额

比重(%)

正常

581538.89

93.42

关注

15883.54

2.55

次级

6358.73

1.02

可疑

18,730.92

3.01

损失

0.00

0.00

贷款合计

622,512.08

 

7.5  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期初数

期末数

贷款损失准备

40142.91

45709.04

7.6  年末对外投资情况

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地方公用企业债券投资

4995.06

4996.51

地方政府债券投资

832.6

802.6

政策性银行债券

4768.29

4797.04

合计

10595.95

10596.15

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50

50

崇仁农商银行

1020

1020

南城农商银行

1740

1740

合计

2810

2810

7.7  不良贷款控制效果

2020年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25089.65万元,不良贷款率4.03%,控制在5%以

7.8  主要表外项目情况

2020年末,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536.71万元,比年初上升107.17万元。

7.9  股权出质担保情况

2020年末,我行质押股权3126万元,较年初下降3136.5万元,占比15.59%

截止2020年末,我行质押股权3126万元,涉及股东共40户,数量占比为10.28%,其中:法人股权质押1户,金额556.92万元;自然人股权质押39户,金额2569.08万元。

八、本行对各类风险的防范对策和措施

2020年,本行着力强化内控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和操作流程,有效防范风险,各项业务发展呈现良好发展势头,资本实力得到夯实,风险抵补能力进一步增强。

8.1信用风险

1)产生信用风险的主要业务。信用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信贷、拆借、投资等业务时,由于客户违约或资信下降而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和收益的不确定性。本行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贷款、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票据承兑等表内外业务。

2)报告期内信用风险管理措施。一是调整组织架构,建立市场营销、风险控制、资产保全和贷款操作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组织体系和审贷分离、风险集中控制的内控机制。二是建立审贷分离、互相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建立大额贷款信贷管理委员会审贷制度。三是根据银监会单一客户、单一集团客户和单一行业贷款集中度监管要求,单一行业贷款集中度不超过总贷款余额的20%,实施贷款限额管理。四是对信贷资产质量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对不良贷款明确专人跟踪管理,及时清收,完善对支行和有关信贷人员的责任考核管理。

8.2市场风险对策

本行的市场风险主要集中在利率风险方面。针对市场风险,本行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场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对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能力;按照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切实防范利率风险;积极关注各类金融市场变化尤其是债券等价格敏感性业务,依法合规拓展资金市场业务;始终坚持只在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规定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办理规定的业务,如同业存放、同业拆借、购买国债、金融债券、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企业债券等,绝不允许直接或变相将资金进入股市;按照社区型零售银行的定位,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大力开办低风险业务,进一步提高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8.3操作风险对策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人为错误、技术缺陷或不利的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行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防范操作风险:一是加强学习教育。通过教育引导,不断提高全体员工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确保胜任发展需要。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进一步认真贯彻银监会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狠抓“六个重点环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强化检查和监督,切实加大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员工的惩处力度,逐步建立起“查防堵惩教”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案件防范能力。三是深化稽核监督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垂直管理、分片负责,稽核部门与业务部门相分离”的稽核监督体系,不断提高稽核审计工作力度和效率,确保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四是加强流程银行和事后监督系统建设。按照银监会“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要求,本行设立了异常交易监测中心,对财会、信贷、资金、电子银行、负债及中间业务实时进行监控。同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全面流程银行建设。

8.4同业竞争风险

目前,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银行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银行金融机构都面临诸如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等挑战。

针对同业竞争风险,本行力图通过建立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调整营销策略,合理确定市场定位,寻找市场空缺,加强服务手段创新,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培养并逐渐扩大基本客户群,稳定优质客户群,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继续加强业已形成的规模和机构网点优势,保持本行在同业竞争中的领先地位。

8.5合规风险对策

一是完善合规管理制度。本行成立以来,对各项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制订完善了《东乡农商银行公司章程》、《东乡农商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东乡农商银行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等多项公司法人治理和业务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合规履职检查,防范产生合规风险;三是稳步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做好合规文化宣传工作。通过系列宣传培训活动的开展,极大程度地满足了业务需要,为合规经营奠定了良好的坚实基础。

九、普惠金融情况

2020年,东乡农商银行始终坚持“立足本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战略定位不动摇,积极担负起最大本土银行的责任与使命,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普惠金融工作,全力打造成三农金融服务提供商、小微金融服务集成商和普惠金融服务供应商,为推动普惠金融和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一是科技金融助力普惠民生主动策应区委、区政府“智慧医疗”项目,与区卫健委、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携手合作,共同打造并全面启动了“银医通”“银医保通”项目,实现了线上挂号预约、自助缴费、诊间结算、结果查询等多项功能,有效解决了群众看病难题,极大改善了群众就医体验,实现金融服务与健康医疗完美融合。深入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工作,采取普惠金融夜校、金融知识讲座、金融安全知识宣传等形式,深入辖内乡镇、行政村、自然村,与基层群众面对面交流、互动,全面开展社保卡宣传、发放与激活,将金融安全知识传递到全区的每一个角落。在全区设立130个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打通了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2020年末,累计发放社保IC卡25.96万张普惠金融服务站年业务量达103.47万笔,业务金额35043.70万元;“银医保通”系统累计发生业务28.32万笔,金额1.03亿元。二是“深度四扫”服务基层群众深入推进“深度四扫”工作,全面实施小额农贷“扩面、提额、增效”三大工程,在全辖开展整村授信推进和网格化营销工作。加强与各单位以及村委会的沟通对接整合农户、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信息,建立基础目标数据库。以支行为单位,组建“深度四扫”金融服务队,深入乡镇、农村、街道、社区等角角落落开展普惠金融宣传和金融业务拓展。全年累计建档商户、农户、社区居民信息20000余户,为近万名群众提供存款、贷款、支付结算、金融咨询等多元化金融服务三是创新产品支持三农小微主动融入区委区政府“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战略,根据东乡区特色和主导产业,量身定制信贷产品,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和全区经济发展。“畜禽智能洁养贷”开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积极推广并全面升级“畜禽智能洁养贷”产品,将贷款适用对象从生猪养殖企业扩增至牛、羊、鸡、鸭等畜禽养殖企业,全力支持辖内畜禽养殖企业恢复生产和生态养殖,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至12月末,已成功为16家生猪养殖企业授信5080万元、发放4930万元,余额4270万元。“乡村系列贷”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开花结果”。积极策应乡村振兴战略,创新推出“乡村振兴贷”和“乡村创业贷”,面向全区乡村振兴产业和农户创新创业提供专项信贷资金,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百福系列贷”推动政银企融合发展。率先成为全省农商银行“百福农权贷”试点单位,全面落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战略部署,全力支持村级集体建设产业基地和开发经营,累计发放“百福农权贷”13笔、1250元。积极推出“百福复工贷”,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累计发放117户、2.13亿元;与区电商办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推出“百福电商贷”专项信贷产品,支持电商企业复工复产和扩大经营规模,累计发放3笔、金额60万元;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合作,创新推出“百福拥军贷”,为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创新创业提供贷款利率下浮10%的信贷政策支持,累计发放33笔、金额1218万元。四是强化担当实现全面脱贫。坚持把脱贫质量摆在首位,多措并举服务脱贫攻坚,确保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帮扶力度不减,全面帮助挂点贫困户实现全面脱贫。在全区6个贫困村均设立了扶贫工作站。并全部配齐了办公电脑、POS机、打印机、验钞机等金融服务工具,为贫困户时时提供转账、取款、账户查询、代理缴费、政策咨询等业务。持续对接政府实施“光伏产业、以瓜养橙、白花舌蛇草、木薯、花果芋”等扶贫项目,不断加大对有信贷需求的贫困户支持力度。2020年末,我行已累计发放扶贫贷款507笔,余额11372.62万元。其中:直接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238笔、余额909.3万元,光伏扶贫贷款253笔、余额4379.32万元,对企业发放以瓜养橙白花蛇舌草产业带动型扶贫贷款16笔、余额6084万元

十、消保工作情况

(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一是从组织架构上确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职责,并指定风险合规部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其他部门积极开展配合,落实分工,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二是为履行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进一步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经总行董事会表决通过,在总行董事会下设立东乡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三是制定了《东乡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实施细则》、《东乡农商银行消费投诉管理实施办法》、《东乡农商银行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东乡农商银行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实施办法》、《东乡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内部审计制度(试行)》等相关规制、办法。

(二)日常工作执行情况。我行能够对省联社布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及时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总行董事会承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是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执行主体,对董事会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辖内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及决策工作等,风险合规部负责辖内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具体开展,各部门负责本条线消保任务的实施。总行审计部开展了金融消保专项审计,风险合规部开展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教育培训及宣传。

(三)投诉处理工作质效情况。一是完善了必要的硬件设施。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切实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实到一线营业机构,不断提升我行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江西省银监局关于开展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站创建工作的通知》(赣银监办发〔2015〕60号)要求,我行选定营业部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建设网点。在全行21个营业网点均张贴了消保标识,设立了消费维权联络员,配备了消费者投诉登记簿、银行服务收费价目手册、辅助轮椅、金融知识宣传栏、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图等设施、配件。二是明确了投诉处理时效。明确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确因情况复杂,需要延长时间的,应当以短信、邮件、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户延长时限及理由,但最长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三是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帐。2020年对于金融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对于提出建议比较多的问题进行整改优化。截止目前,我行投诉办结率100%,满意度100%,同一类投诉案件重复发生率较低。

(四)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情况。2020年,我行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省联社、行业协会、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先后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防范非法集资常态化”“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除传统的网点阵地宣传外,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不断拓宽线上宣传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推广微信小游戏,制作抖音短视频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增强其风险防范意识,积极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和金融稳定。

(五)其他情况。2020年,我行积极正面接受新闻媒体、消费者协会、银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监督。严格落实银监部门要求,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整改,通过有效整改,全面推进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十一、资本管理计划

为满足不断提高的资本监管要求,本行制定了《东乡农商银行关于进一步提升资本充足率建立有效资本补充机制的方案》,将通过提高盈利能力、增加利润积累作为提高资本的首要途径。同时,不断优化资产结构,缩减高资本消耗业务,积极发展低资本消耗业务,实现本行经营战略转型。

、薪酬情况

2020年度,全行列支薪酬3627万元,居同业中等水平。本行进一步完善全面绩效管理,按照“个人业绩与绩效薪酬相挂钩,形成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鲜明导向,以及“薪酬分配向基层一线和创造利润的机构、人员倾斜”的考核目标,实行“按绩取酬、多劳多得、风险损失扣减”的考核办法,坚持“计价为主、评分为辅”、“分类指导、差异化考核“正向激励、兼顾公平”、“全额挂钩、考核到人”的原则,将绩效薪酬全额与个人业绩挂钩,对业务人员根据个人业绩采取直接计价法计发绩效薪酬,对支行负责人实行综合考评机制,对内设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同时,结合机构和岗位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在考核内容上实行差异化考核,对各岗位员工根据岗位不同职责区别对待,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报告期内,抵贷资产的收购、管理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行的有关规定;

(四)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五)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012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财务报告

10.1财务报表(见附件)

附件:1.东乡农商银行2020年贷款利率定价表

2.东乡农商银行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

3.东乡农商银行2020年度利润表

4.东乡农商银行2020年度损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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