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都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江西都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江西都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0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工作已完成,为加强外部监督,提高经营透明度,现将2020年度本行业务经营和法人治理等信息披露如下,确保信息真实、合规和合法。
一、基本情况简介
1.1法定中文名称:江西都昌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都昌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Jiang Xi Ducha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1.2法定代表人:余梦华
1.3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都昌镇县府路118号
注册资本: 叁亿壹仟陆佰伍拾捌万壹仟捌佰陆拾叁元整(¥316581863.00)
邮政编码:332600
1.4其他有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0MA35N4FN7G;金融许可证号:B1533H336040001;金融机构代码证号:C1367336000018。
1.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主要业务数据
2020年,都昌农商银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联社和辖区党组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落实固本强基、提质增效的工作总要求,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进展。2020年末,本行各项存款余额100.6亿元,较年初增加7.79亿元,增长8.39%;各项贷款余额51.21亿元,较年初增加7.45亿元,增长17.02%;实现各项收入4.05亿元,同比增加3281万元,增幅8.82%,实现拨备前利润1.16亿元。
2.1截至报告期末前二年的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20年 |
利润总额 |
114.88 |
3370.65 |
净利润 |
96.83 |
1582.91 |
投资收益 |
5983.29 |
11294.47 |
营业利润 |
-904.84 |
3346.22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1019.72 |
24.43 |
2.2截至报告期末前二年的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19年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22895.22 |
21353.73 |
年末总资产 |
1009830.1 |
1096164.85 |
年末存款余额 |
928134.48 |
1005985.4 |
年末贷款余额 |
437571.85 |
512062.49 |
年末所有者权益 |
48804.6 |
54188.9 |
净资产收益率 |
0.21% |
3.11 |
2.3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项目 |
2019年末余额 |
本期增减 |
2020年末余额 |
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
27934.21 |
25789.59 |
53723.8 |
2.一级资本净额 |
27934.21 |
25789.59 |
53723.8 |
3.资本净额 |
27934.21 |
26304.12 |
54238.33 |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
277737.13 |
170729.43 |
448466.56 |
其中:表内风险加权资产 |
277673.95 |
170730.85 |
448404.8 |
表外风险加权资产 |
63.18 |
-1.42 |
61.76 |
5.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
7960.25 |
-4185.12 |
3775.13 |
6.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
47100 |
-4312 |
42788.0 |
7.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
332797.38 |
162232.31 |
495029.69 |
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8.39 |
2.46 |
10.85 |
9.一级资本充足率 |
8.39 |
2.46 |
10.85 |
10.资本充足率 |
8.39 |
2.57 |
10.96 |
2.4利润实现情况
本行2020年实现利润总额实现账面利润总额为3371万元,同比增加3256万元;实现账面净利润1583万元,同比增加1486万元。
2.5利润分配情况
2020年实现净利润1582.91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万元,提取特种专项准备0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0万元,提取股金红利1582.91万元。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3.1董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任职 |
1 |
余梦华 |
男 |
董事长 |
2 |
张兴源 |
男 |
董事 |
3 |
黄辉 |
男 |
董事 |
4 |
陈瑞 |
男 |
董事 |
5 |
曾志刚 |
男 |
董事 |
6 |
邹利和 |
男 |
董事 |
7 |
张建平 |
男 |
董事 |
8 |
淦芳芳 |
女 |
董事 |
9 |
陈维良 |
男 |
独立董事 |
10 |
李亚亚 |
男 |
董事会秘书 |
3.2监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任职 |
1 |
熊力 |
男 |
监事长 |
2 |
周和平 |
男 |
监事 |
3 |
万柳珍 |
女 |
监事 |
4 |
王勇 |
男 |
监事 |
5 |
杜和平 |
男 |
监事 |
6 |
刘涌泉 |
男 |
监事 |
7 |
万康琦 |
女 |
监事 |
3.3高级管理层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政治面貌 |
现工作单位 |
职务 |
1 |
张兴源 |
男 |
1978.8 |
本科 |
中共党员 |
都昌农商银行党委委员 |
行长 |
2 |
张玮 |
女 |
1980.11 |
本科 |
中共党员 |
都昌农商银行党委委员 |
副行长 |
3 |
周和平 |
男 |
1975.11 |
大专 |
群众 |
都昌农商银行风险合规部 |
总经理 |
4 |
曹素琴 |
男 |
1984.3 |
本科 |
群众 |
都昌农商银行财务会计部 |
总经理 |
5 |
刘宝生 |
男 |
1978.10 |
大专 |
中共党员 |
都昌农商银行审计部总经理 |
总经理 |
6 |
李亚亚 |
男 |
1984.10 |
本科 |
中共党员 |
都昌农商银行办公室 |
主任、董事书 |
3.4员工情况
2020年末,本行在岗员工341人。
三、公司治理结构
4.1机构设置情况
4.1.1股东大会
本行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4.1.2董事会
本行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会秘书1名。其中,3名内部董事,1名独立董事,5名外部董事。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农”委员会,6个专门委员会尽职尽责,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4.1.3监事会
本行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3名职工监事,4名外部监事。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对董事和高管层尽职尽责情况、重大经营项目情况和年度经营真实性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4.1.4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行长、副行长、纪委书记、董事会秘书组成。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圆满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4.1.5部门及分支机构情况
本行设有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风险合规部、信贷管理部、审计部、财务会计部、信息科技部、金融市场部、安全保卫部、运营管理部、代理发行库中心、党风行风监督室、三农事业部14个部室,下辖36营业网点(1个营业部和35个支行)。
4.2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7月28日,召开了江西都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2人,所持股份为贰亿贰仟玖佰伍拾伍万壹仟壹佰叁拾玖 (229551139)股,占本行全部股份的72.55%,具备有效表决权的股份为贰亿壹仟零伍拾壹万零贰佰柒拾陆(210510276)股,占全部有效表决权的79.1%,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都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草案)》《江西都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草案)》《江西都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及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草案)》《关于对江西都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管层及成员2019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草案)》《江西都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草案)》《江西都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人员组成(草案)》《江西都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人员组成(草案)》等决议议案。
4.3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都昌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其中,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都昌农商银行北炎支行、万里支行终止营业》《都昌农商银行2020年固定资产购建立项》《都昌农商银行2019年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年度报告》《都昌农商银行2020年一季度业务经营目标计划》《都昌农商银行2020年一季度“开门红”劳动竞赛活动业绩考核方案》《都昌农商银行都昌农商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都昌农商银行2020年全员营销活动方案》《都昌农商银行2019年度公司治理自评估报告》《都昌农商银行2019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自评报告》《都昌农商银行2019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都昌农商银行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都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入股我行的议案》《关于都昌农商银行非自用土地处置工作措施的议案》《关于都昌农商银行2020年风险化解攻坚战方案》《都昌农商银行2020年电子银行业务绩效考核方案》《都昌农商银行2020年度反洗钱工作计划》《都昌农商银行2020年“违规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都昌农商银行二0二0年度信贷工作意见》《都昌农商银行2020年二季度劳动竞赛活动业绩考核方案》《都昌农商银行反假货币培训工作计划》《都昌农商银行2020年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实施方案》等议案;于2020年6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都昌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信息披露报告》《都昌农商银行网点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都昌农商银行消费投诉管理实施办法》;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未到董事均签署了委托授权书,会议审议通过《都昌农商银行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都昌农商银行2019年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及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草案)》《都昌农商银行修改公司章程(草案)》《都昌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人员组成(草案)》《都昌农商银行抵债资产处置计划(草案)》等议案;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都昌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聘罗清副行长职务》《都昌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鸣山支行重建》《都昌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检查违规情况处理情况通报》《都昌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监管处罚处理情况通报》等议案;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都昌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以上持股股东股权信息报告》《都昌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红房地产关联情况通报》《都昌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聘朱慧副行长职务》《都昌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办理股权出质》等议案
4.4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都昌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其中:于2020年1月10日,都昌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都昌农商银行北炎支行、万里支行终止营业》《都昌农商银行2020年固定资产购建立项》《都昌农商银行2019年度公司治理自评估报告》《都昌农商银行2019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自评报告》《都昌农商银行2019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等议案;2020年6月2日,都昌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都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入股我行的议案》《关于都昌农商银行非自用土地处置工作措施的议案》《关于都昌农商银行2020年风险化解攻坚战方案》《都昌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等议案;于2020年7月28日,都昌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共召开第十六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江西都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草案)》《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草案)》《关于对江西都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管层及成员2019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草案)》;于2020年11月30日,都昌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共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都昌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红房地产关联情况通报》《都昌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监管处罚处理情况通报》等议案。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5.1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19年末 |
本期增加 |
2020年末 |
股本 |
27158.19 |
4500 |
31658.19 |
资本公积 |
1136.88 |
449.88 |
1586.76 |
盈余公积 |
2704.36 |
0 |
2704.36 |
一般风险准备 |
16643.95 |
2.27 |
16646.22 |
未分配利润 |
1161.22 |
432.15 |
1593.37 |
股东权益合计 |
48804.6 |
5384.3 |
54188.9 |
5.2股东类型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股东类型 |
2020年末股本数 |
占总股本比例 |
法人股 |
20974.67 |
66.25% |
自然人股 |
10683.52 |
33.75% |
5.3最大十户股东及持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额 |
持股比例(%) |
江西修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900 |
15.48% |
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9.48% |
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3000 |
9.48% |
都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500 |
4.74% |
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00 |
3.47% |
江西瑞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00 |
3.47% |
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3.16% |
江西遂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3.16% |
江西永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3.16% |
江西彭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00 |
2.53% |
合计 |
18400 |
58.12% |
5.4主要内部人、董监事单位、董监事及高管持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股
名称 |
2020年末持有股份 |
持股(或合并持股)比例(%) |
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3000 |
9.48% |
黄辉(董事) |
119.636 |
0.38% |
江西瑞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1100 |
3.47% |
江西修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4900 |
15.48% |
江西武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600 |
1.90% |
九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
3000 |
9.48% |
周和平(监事) |
42.56 |
0.13% |
都昌县赛格电脑有限公司(监事) |
102.6652 |
0.32% |
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1100 |
3.47% |
杜和平(监事) |
591.8722 |
1.87% |
九江景隆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
500 |
1.58% |
5.5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名称 |
2020年末贷款余额 |
占各项贷款和垫款总额比例(%) |
江西野老泉实业有限公司 |
1800 |
0.35 |
合计 |
1800 |
0.35 |
五、风险管理情况
6.1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 %
项目 |
2020年末 |
资本充足率 |
10.96% |
流动性比例 |
45.86% |
不良贷款率 |
4.42% |
成本收入比率 |
52.32% |
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 |
102.27% |
贷款拨备率 |
4.52% |
6.2贷款主要行业分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行业种类 |
2020年末余额 |
占贷款总额比% |
农、林、牧、渔业 |
153262.54 |
29.93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15519.22 |
3.03 |
制造业 |
23389.99 |
4.57 |
建筑业 |
16712.87 |
3.26 |
批发和零售业 |
8003 |
1.56 |
住宿和餐饮业 |
1172.8 |
0.23 |
房地产业 |
3968 |
0.78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860 |
0.017 |
教育 |
3000 |
0.06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3000 |
0.06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333.66 |
0.26 |
个人贷款(不含个人经营性贷款) |
97376.3 |
19.02 |
6.3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项目 |
2020年末余额 |
占比 |
正常 |
475244.73 |
92.81 |
关注 |
14167.37 |
2.77 |
次级 |
1221.67 |
0.23 |
可疑 |
20957.23 |
4.09 |
损失 |
471.49 |
0.09 |
6.4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计提 |
本期核销 |
转回 |
其他变化 |
期末数 |
贷款损失准备 |
21804.23 |
6709.31 |
10076.49 |
4727.87 |
0 |
23164.92 |
6.5不良贷款控制效果
2020年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2.27亿元,较年初净降1.96亿元;不良贷款率4.42%,较年初下降5.24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0.96%,较年初上升2.57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02.27%,较年初上升50.71个百分点。
六、本行面临的各类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7.1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
依据《章程》规定,本行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和提名和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三农”委员会等6个专业管理监督机构,并制定了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工作职责。本行高级管理层由一支专业知识丰富的高管人员组成,8名高管人员均有10年以上从业经历。管理层设立风险合规部,负责全行风险合规、案件防控、合规文化工作;负责全行风险合规经理队伍建设与监督;负责牵头风险合规的分析、识别、预警与风险处置,组织制定风险处置预案;负责监管达标升级、现场和非现场风险监管、监管统计数据等工作;负责组织全行合规管理有关方面风险排查和检查,对检查和上级对口部门开展的专项检查中的一般性违规问题进行通报、扣分、罚款处理,涉及重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移交总行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处理;负责全行贷款“两率”管理,对新增逾期贷款预警、约谈、组织清收处置、责任认定、追责处罚;负责全行贷款诉讼时效管理,对贷款诉讼时效进行监测、预警提示,并负责组织、督促资产保全;负责全行贷款涉诉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统计分析,做好诉讼、审理、判决、执行、抵押物评估与接收等维权和相关档案管理工作。风险监控能力较强。设立风险合规部财务会计部,负责制定全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负责分解落实财务计划,制定财务业务考核方案;负责牵头制定下发年度业务经营目标计划,按月对网点目标计划完成情况排名通报;负责落实省联社综合考评目标分解、跟踪、对接工作;负责全行财务会计管理、财务分析及风险监控工作;负责全行费用及职工薪酬总额管理;负责全行清产核资及股金募集、核算管理;负责全行固定资产管理、抵债资产等非信贷资产管理;负责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负责组织对全行财务工作检查,对检查和上级对口部门开展的专项检查中的一般性违规问题进行通报、扣分、罚款处理,涉及重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移交总行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处理。设立审计部,负责制定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全行年度审计计划;负责全行常规审计、专项审计工作;负责对审计发现一般性违规问题进行通报、扣分、罚款处理;对违纪问题提交总行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涉及重大违规、违法问题,进行责任认定,提出责任追究建议,提交总行党委行政处理或经党委同意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负责牵头上级审计部门检查问题整改及反馈工作。
7.2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2020年度,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监事会、财务会计部、金融市场部、风险合规部、审计部和基层支行按照“量化管理,因素分析,合理定价”的市场风险管理原则认真履行市场风险管理职责。一是董事会能扛稳扛牢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定全行可以承受的市场风险水平;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并定期获得关于市场风险性质和水平的报告,监控和评价市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确保全行能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二是高级管理层能认真审查市场风险管理的操作流程,监督市场风险管理和执行状况,确保全行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来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三是监事会能认真落实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履职情况的监督要求。四是财务会计部能认真履行执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组织识别、计量和监测市场风险;识别、评估新产品、新业务中所包含的市场风险,制定相应的操作和风险管理流程等职责。五是金融市场部能认真履行负责充分了解并在业务决策中充分考虑所从事业务中包含的本业务的各类市场风险,以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的最大化;负责承担市场风险所带来的损失;负责本部门的有关市场风险监测数据的提交等职责。六是风险合规部能认真履行拟定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提交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审查批准;参与设计、实施事后检验和压力测试;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管层提供市场风险分析报告等职责。七是各营业机构能及时反馈本单位业务中客户或交易对手相关市场风险监测数据的报告和市场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与结果信息。八是审计部能及时对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审计进行稽核监督。同时建立风险合规管理三道防线:总行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为第一道风险防线,风险合规管理委员会和风险合规管理部门为第二道风险防线,审计委员会和纪检监察部门为第三道风险防线。
7.3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一是成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风险管理基本能覆盖各主要风险,能够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信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地监控;二是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主要资产业务——贷款,建立了信贷征信查询系统,采取了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信用评级等管理机制;三是针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方法和手段,以控制新出现的风险或以前未能控制的风险。有较完善的产品定价机制,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
7.4 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一是按照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36个营业网点开展1次常规序时审计。按照特定要求组织扶贫小额信贷、2017年以来新增不良贷款、固定资产购建、反洗钱、金融消费者保护、关联交易、征信、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等专项审计8次,离任审计17人次;二是及时梳理内外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按条线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整改;三是按照《江西农商银行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共处理相关责任人380人次,经济处罚21.67万元。
7.5信用风险状况
(1)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分为信贷业务、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三部分。一是回归“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三性”原则,落实“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严格落实统一授信管理要求,重点关注借款客户第一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二是建立审贷分离相互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基层支行、三农事业部、信贷管理部、贷款审批委员会分别参与贷款管理的不同环节;三是严格落实贷款预警机制,执行贷款诉讼时效按季预警和新增贷款日监测机制,对出现不良贷款反弹的支行实行约谈制度,纳入个人履职档案。严格执行“尽职免责、违规追责”原则,通过严厉的责任追究来遏制不良贷款前清后冒、不断反弹。
(2)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
本行按照审慎经营、风险防范为本的管理理念,对信贷资产进行五级分类,根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以揭示信贷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非财务等各项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行实时初分,分级认定,超限报批.
(3)信贷资产分布情况。
本行坚持“立足本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市场定位不动摇,下沉服务重心,做深、做实、做精、做细、做透“三农”和小微本土市场。贷款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业、个人贷款(不含个人经营性贷款)、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等行业。报告期内,农林牧渔业类贷款占贷款总额的29.93%,个人贷款(不含个人经营性贷款)占贷款总额的19.02%,制造业类贷款占贷款总额的3.2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类贷款占贷款总额的3.03%,建筑业类贷款占贷款总额的3.26%。
(4)大额风险暴露情况。2020年12月末,本行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与一级净资本净额的比率为7.45%;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余额与资本净额的比率为7.32%;最大单家非同业集团或经济依存客户风险暴露与一级资本净额的比率为0;最大单家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与一级资本净额的比率为23.83%;最大单家同业集团客户风险暴露与一级资本净额的比率为0。
7.6流动性风险状况
2020年12月末,本行流动性比例为45.86%,较年初(65.77%)下降19.91个百分点;核心负债依存度为61.27%,较年初(59.34%)上升1.93个百分点;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24.97%,较年初(26.17%)下降1.20个百分点。2020年度,本行及时按要求进行压力测试,在轻度压力、中度压力和重度压力三种情景下,均无缺口,总体流动性风险状况呈现良好、可控的态势。
7.7操作风险状况
制定了不良贷款管理办法、贷款五级分类管理考核制度、审贷分离、贷款分级审批制度、计算机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结算、清算等业务操作规程、关联交易审核报告等风险管理规章制度。针对贷款以外其他资产,明确了管理部门和人员,实行了较严格的管理。严格按银监部门的要求,实行了贷款以外其他资产的风险分类制度。实行了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层层把关、单独考核的风险管理体制,把风险管理贯穿于员工管理、业务操作流程的各个环节。
7.8同业竞争风险
目前,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银行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银行金融机构都面临诸如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等挑战。针对越来越激烈的同业竞争风险,本行力图通过建立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调整营销策略,合理确定市场定位,寻找市场空缺,加强服务手段创新,以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培养并逐渐扩大基本客户群,稳定优质客户群,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保持在同业竞争中的领先地位。2020年12月末,本行存款市场份额35.62%,增量市场份额38.6%;贷款市场份额34.37%,增量市场份额45.73%。
七、薪酬情况
2020年,本行突破往年薪酬考核只看“量”不看“质”思维定势,建立月度绩效考核办法、季度奖励考核办法、年度综合考评考核办法,利息收入采用模拟利润考核模式,统一按照年利率5%核算资金成本,绩效考核推动业务发展“指挥棒”作用发挥明显,薪酬总额5432万元。
八、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四)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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