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德镇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获准开业
| 信息来源:省联社办公室 |
作者: |
本站收录时间:2007-7-17 |
近日,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景德镇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业的批复》(银监复[2007]267号),同意景德镇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业,并核准该联社《章程》,标志着景德镇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景德镇市联社是我省首家在合并原县(市、区)联社和乡镇农村信用社二级法人基础上组建的设区市联社,是为辖内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主要为辖内“三农”、社区和各类经济组织等提供金融服务。
景德镇市联社筹建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和银监部门的大力支持,在省联社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大量的艰苦细致的工作,达到了组建设区市统一法人联社的条件和要求。目前正在抓紧时间,做好挂牌开业的各项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