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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非法集资 拒绝高利诱惑


  •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关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

  • 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一)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的集资以及有权机关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二)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

  三、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七)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九)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十一)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二)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四、非法集资的主要手段

  (一)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夜成富翁”的神话。

  (二)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

  (三)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

  (四)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

  (五)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六)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五、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三看:一看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二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一行三会、政府金融办)的批准文书,理财产品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安全可靠。

  三思:一思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三不要:一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三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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