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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反假应做到“四要”

  信息来源: 泰和县联社  作者:廖莉萍 本站收录时间:2007-6-8

  人民币反假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事关人民币信誉和金融秩序稳定大局。假币的存在和蔓延会严重干扰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给金融业的安全、稳健运行造成极大威胁。笔者认为加强人民币反假应做到“四要”: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人民币反假斗争要有打持久战思想,必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反假货币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经常组织联合行动,在广大城镇农村开展严厉打击制贩假币犯罪的专项斗争,使假币犯罪活动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在联合行动中,公安机关要加强案件侦破,大力开展侦查工作,深入追查制贩假币的源头窝点,严厉打击制贩假币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公安边防和海关要加强海上、边境口岸的查缉工作,严防假币走私入境;交通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有效控制堵塞贩运渠道,减少假币的扩散和蔓延;工商部门要会同公安等部门严肃查处从事非法印制活动的企业,从源头上控制印制假币的犯罪活动;人民银行要加强金融系统柜面收缴假币工作的监督检查,结合《人民币管理条例》的实施,进一步做好假币的鉴定、案件线索的报告等工作;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做好反假工作的正面报道;辖区金融系统要负责做好开户单位的反假币工作指导和客户的反假币宣传、咨询等工作;检察院、法院要做好假币案件的起诉、审判工作,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并对假币大案要案进行公开宣判,震慑犯罪分子。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农村广大农民对反假防伪和爱护人民币知识掌握得较少,因此,反假宣传的重点要放在农村,要面向广大农民,大力提高农民的反假意识和防伪识假能力,遏制假币犯罪在农村的曼延。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在电视和报纸上反复播放和刊登反假人民币的有关规定,介绍人民币的防伪特征和假币的主要特征。二是组织金融机构的有关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民币管理条例》和反假货币宣传活动,如农村集市、节日、民间活动或农闲季节时为群众提供反假咨询服务,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通过真、假币实物对比、图片展示、讲解、咨询、资料分发等,或利用戏曲、宣传栏、漫画、夜校、培训班等农民喜闻乐见的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宣传,让农民光临"金融大集"、吃上"金融快餐",使依法管理人民币和反假货币工作深入人心。三是以案说法,弘扬法制,充分认识假币的危害。让广大群众明确误持和误用假币同样是违法的,增强法制意识,提高群众的反假意识,减少因"受害者"心理影响造成假币被发现后仍多次进入流通的现象发生,以削弱假人民币流通。
  三要抓好反假培训。一是人民银行要配备足优秀的反假人员,切实提高发行出纳人员反假业务素质,切实担负起反假培训的重任。二是组织人员走出去参加反假培训,建立一支货币发行和商业银行的反假业务骨干,提高商业银行临柜出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反假能力,对银行一线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知识培训,同时加强对鉴别仪器制造的监测管理。三是切实培训有关单位的财会人员,培养企事业单位反假骨干的工作,并以此为纽带,以点带面,重点针对那些接触人民币机会较多的个体户、集市商户等,尽快提高这部分人员识假、防假技能和爱护人民币的常识。四是“从娃娃抓起”,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反假币"知识,培养学生从小爱护人民币,增强识别假币能力,提高全社会的反假意识和识假能力。
  四要建立激励机制。要把反假币斗争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要逐步严格按照《反假人民币奖励办法》,兑现奖励,唤醒全体公民共同参与,充分调动有关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假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促进人民币反假工作的正常开展,努力为农村金融、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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