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品牌的思考
| 信息来源:上饶办事处 |
作者:程建平 |
本站收录时间:2006-4-6 |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广以来,基本满足了农户一般的生产和生活资金需求,支持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并成为农村信用社最响亮的信贷品牌。随着“三农”经济不断发展,现行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局限性日益显现出来,有必要加以适度调整与金融创新,以更好地适应新时期“三农”发展的需要,并使之成为农村信用社持久的、有生命力的品牌。
一、扩大贷款范围
一是不断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覆盖面。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总量,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方式增加对“三农”的有效投入,不断扩大贷款的覆盖面,达到“耕者有其钱”,使符合贷款条件农户的资金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二是延伸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服务触角。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不局限于传统的耕作种养殖业,只要不用于非法经营和活动,都允许使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如用于建房、家居装修、婚嫁、旅游、饮食、商业运输、经商、物流、外出务工、耐用消费品、通讯工具等,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渗透到农民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创新贷款发放方式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用社联系千家万户的金融纽带,是农村信用社主要的信贷产品之一。面对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对象、授信额度、期限、利率进行调整。一是扩大贷款对象,拓宽基本面。将未纳入服务范围的农户纳入服务范围,主要包括:长期在外务工的农民、分户形成的新农户、因企业改制而身份置换并常住农村的原国营农垦员工。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对象扩大到个体工商户,包括传统种养大户、订单农业户、进城务工经商户、小型加工户、运输户和其他与“三农”有关的城乡个体经营户。二是提高贷款授信额,做大基本点。对已有经营项目、不拖欠信用社贷款本息且家庭不动产(或年收入)达到一定水平的农户,在目前授信额度的基础上提高2—3倍。三是科学确定贷款期限,激活基本细胞。根据不同的贷款对象和用途,科学确定相应的贷款期限,打破“春放、秋收、冬不贷”的常规,按照农户需要的时间发放贷款,允许跨年度使用,特别是对生产周期长、见效慢、收益相对较高的特色种植业、养殖业,贷款期限可放宽到2—3年以内。四是执行灵活的贷款利率,让利于农。“文明信用农户”、“信用村”中的信用户的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5—10%。能够按期还贷交息的信用农户,其贷款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0%。对贷款转借他人使用等违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规定、有意拖欠贷款本息的农户,执行其他贷款的利率或加罚息。
三、设计、开发贷款新品种
一是设计“打工”贷款产品。针对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多的特点,设计不同形式的打工贷款产品。为农民进城务工发放“打工路费贷款”,为打工农民提高文化和技能发放“打工助学贷款”,在打工农民回乡创业缺乏资金时发放“打工创业贷款”,以此促进农村打工经济发展。二是开发捆绑式信贷产品。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文明信用农户”贷款捆绑。对四星级及以上、有发展项目和资金需求的“文明信用农户”,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基础上再给予“文明信用农户”贷款的支持。以其家庭固定资产或年纯收入的一定比例为限,按“文明信用农户”的经营规模(或年收入)、资信等级确定授信额度。
“十佳文明信用农户”、“五星级文明信用农户”、“四星级文明信用农户”的最高限额分别核定,利率上区别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适当优惠,各档次按现行贷款执行利率适当下浮;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捆绑,通过农户联保、统一授信的方式,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户生产。
四、创新贷款服务方式
收缩业务单一、管理成本高、核算效益低的储蓄网点,开办支农金融超市,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条龙”作业,为农民提供咨询、理财、贷款等综合信贷产品营销,使农村信用社推出的每一个金融产品都能进入“寻常百姓家”。推行“包村、包片、包户、包社区”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客户经理制,进一步延服务触角。不断提高客户经理的综合素质,培养一批懂政策、懂技术、善管理的客户经理,使其成为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服务农民的金融专家。
五、改进贷款管理办法。
实行严格的责任考核和追究,对因调查不实、评级不严、不按规定授信、贷后管理不力及假借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名义发放其他贷款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文明信用农户”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的到期收回率和利息收回率与信贷员绩效工资挂钩,并作为信贷员今后职业资格认证和等级管理的重要依据。
六、争取地方党政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对有诚信的贫困农户,争取“采取地方财政贴息、信用社贷款、农户用钱”的方式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放大支农效应,帮助更多的农民脱贫致富。二是建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例会制度。成立县、乡两级政府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领导小组,每月或每季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纳入乡(村)干部的年度和任期政绩考核,以此作为其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提高基层干部支持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心。四是由当地政府牵头,组织公安、政法等部门与信用社共同组成清收组,发挥行政威慑力,对个别“钉子户”、“赖债户”采取强制清收措施。或依法起诉,借助法律手段打击“逃、废、赖”债行为,净化农村信用环境。
特别提示:以上观点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网站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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