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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推行会计委派制之见

  信息来源:渝水区河下农村信用社  作者:程崇斌 本站收录时间:2006-2-7

  会计委派制又称会计人员委任制,是西方公司治理结构中所有者约束和监督经营者行为的一种制度,是资本所有者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有效方式。目前我国金融企业也将逐步引入这一制度,它是企业产权管理部门以所有者身份,委派会计人员代表产权管理部门,监督企业资产经营和财务会计状况的一种制度。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产权主体不明晰,约束不到位,更需要运用会计委派制来加强对经营者的约束和监督,因此,在农村信用社推行会计委派制将大有作为。
  一、 现行农村信用社会计财务管理存在的弊端
  目前,农村信用社各分支机构财务管理的普遍做法是上级管理部门下达指标、控制科目,基层社定期报送各类财务计划、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上级管理部门不定期派员进行检查监督等等。这种管理属于一种传统被动的管理监督模式,使基层社会计财务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合法性上存在一定偏差。会计监督意识不强导致一些制度流于形式;会计责任主体不明确,出现人为篡改账务数据、编制虚假报表等不良现象。这些现象迫使必须寻找有效途径来加强对会计财务活动的事前决策和事中控制,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及时、完整。现就从农村信用社在会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行为中存在着一些较为普遍的问题。如营业性支出膨胀,招待费、公杂费开支居高不下,虚增利润,甚至还有个别信用社主任利用手中的权利乱批乱支,究其原因与会计岗位脆弱有关,现行会计大都是经本信用社主任提名,县联社审定后由信用社自行管理,评比考核,工资分配等切身利益由信用社说了算,这样,个别会计,尤其是主办会计迫于权力的威慑,违背财务会计制度。二是农村信用社会计信息在某种程度上存在失真问题。部分信用社主任为片面追求业绩,在会计报表中做文章,谎报、虚报收支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上级管理部门不能全面、真实、准确地掌握基层信用社的经营状况。三是农村信用社内控体系,产权主体不到位。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产权不明晰,产权主体约束不到位,在所有者严重缺位的情况下,所有者的实际控制能力十分脆弱,经营者的行为动机摇摇不定,易诱发经营风险。四是现行会计行为制约了会计职能的充分发挥。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目标,而如实反映并监督企业经济活动是会计的目标,由于目标的不完全一致,弱化了会计反映和监督的职能,使会计这一个参谋没有了用武之地,不利于发挥会计的职能,也制约了企业的经营管理。
  二、 农村信用社推行会计委派制的必要性
  会计委派制是加强外部会计监督的一种新的偿试,是对现行会计监督机制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一是 推行会计委派制是加强企业经营行为的需要。它能有效地强化财务监管机制,加强对信用社会计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委派会计由上级管理部门直接任命,不受本信用社制约,从而消除了依附关系,排除了各种干扰,按照《农村信用社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能有效堵塞财务漏洞,规范经营行为,避免或减少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二是推行会计委派制能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新的《会计法》法律上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责任主体,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对单位负责人负责。处于不同利益群体的会计监督才能保障各项法规制度的真正落实,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农村信用社推行会计委派制可强化单位内部监督,保障新的财务制度有效贯彻实施,确保农村信用社资金和财产安全。三是推行会计委派制是保障农村信用社的会计信息真实性的需要。推行会计委派制度后,各基层信用社会计人员受上级管理部门的委派,对上级管理部门负责,使管理层能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掌握农村信用社的整体经营状况,从而为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三、推行会计委派制的几点建议
  1、明确会计委派制度形式。农村信用社会计委派制度以两种不同形式推行:即下管一级和监督同级。下管一级是分支机构会计主管由上级主管部门委派任命,其工资人事关系隶属派出机构,向派出机构会计财务主管部门负责,接受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委派人员参与派入分支机构有关会计财务工作重大决策,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加强预算和管理,真实准确核算财务收支,维护农村信用社资产完整与安全。监督同级是会计财务管理部门向内部有资金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单位或部门委派会计人员,委派人员编制隶属会计财务管理部门,依法组织被委派单位或部门会计财务核算工作,实行会计监督。
  2、强化委派会计人员职能。委派人员行使会计财务监督职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会计财务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对派入分支机构及其管辖机构违反会计财务制度的行为,必须予以制止纠正,制止纠正无效的,及时向派出主管部门报告。
  3、明确委派会计人员责任。首先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委派会计人员与委派信用社或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其次,建立委派会计考评制。上级管理部门根据委派会计的工作实绩,职工评议和领导审核,对其工作进行全过程考核,任期内是否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对勇于抵制和纠正违背财务会计制度行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不称职的要及时更换;第三,实行委派会计工作例会制。上级管理部门要定期召开委派会计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进行政策性法规学习和业务指导,全面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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