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04]66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4]69号)精神,我县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工作也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在《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中,国家可采取两种方式给予信用社适当的资金支持:一是由人民银行按照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安排专项再贷款;二是人民银行按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用于置换信用社的不良贷款。以我县为例,选择联社统一法人的改革模式和中央银行专项票据的资金扶持方式。按照规定,实行统一法人体制的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应达到2%。根据我县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自查,截止2004年6月30日,资本充足率为-24.47%,而要提高资本充足率,要么增扩股金,要么降低风险资产。以下仅就增扩股金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合理设置股权。本次增资扩股的依据是银监会《关于规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银监发〔2004〕2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增资扩股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4]30号)。根据我县农村信用社的现状,要使资本充足率达到4%,需增扩股金4700万元,使股本金总额达到6381万元。在增资扩股中,应明确入股范围、入股起点、股权结构。
入股范围:根据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以农民入股为主,扩大入股范围,广泛吸收辖区内自然人(包括职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
入股起点:自然人资格股应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而定,不宜定得过高,农户入股起点为100股(每股人民币1元,下同),个体工商户入股起点为1000股,信用社在岗职工每人不少于10000股,内退职工每人不少于5000股,退休职工每人不少于2000股。企业法人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等法人资格股起点不得少于5000股。由于川办发[2004]30号文件对职工以外的自然人和法人投资股没有金额上的限制,在鼓励专业户、重点户、个体工商户及企业法人投资投资股的基础上,对投资股入股起点作原则上的规定,资格股和投资股的起点不少于2000股。
股权结构: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我县增扩股金后股本金余额将达到6381万元的情况,单个自然人持股不得超过31.9万股(最高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5‰),单个法人持股不得超过319万股(最多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5%),关联企业持股不得超过638万股(最多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0%),自然人持股不得少于3190.5万股(自然人持股总额不得少于总股本的50%),职工持股不得超过1595.25万股(职工持股总额不得超过股本总额25%)。有入投资股的,资格股和投资股的构成按照l∶1配置。
二、搞好宣传工作。宣传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深入宣传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大意义,农村信用社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在支持“三农”中的作用、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必须坚持的原则等内容;二是在宣传的形式上,利用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单,文艺宣传演出,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开设农村信用社系列报道等形式,使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得到广大农民群众及企业的参与和支持;三是张贴制定、公布招股说明书。在宣传工作中,既向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实体把入股的好处讲清、讲准、讲透,同时,也要如实向入股者提示风险。特别是向入股者提示:投资股可以转让、继承和赠予,但不得退股;资格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办理退股:
1、社员(股东)提出退股申请;2、不存在本意见第二十二条(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当年亏损;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未达到规定要求或退股后达不到规定要求。)所列情况;3、持满三年并转让所持全部投资股;4、经理(董)事会同意。
三、落实优惠政策。作为农村信用社的多数入股者,获得股金分红只是入股的目的之一,更主要的还是成为信用社社员后获得相应的服务。尽管在宣传中已向入股者讲明资格股是社员获得信用社优先、优惠服务的前提,投资股根据投资股权大小确定票权。但如果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承诺得不到体现,那就会失信于民,不仅信用社的股金得不到保证,而且还会严重制约信用社的发展。比如在贷款发放上,社员享有贷款优先权和利率优惠权。在同等条件下,社员贷款可优先获得,并可在利率上适当优惠。在小额信用贷款上,对社员和非社员可确定不同的额度,如非社员小额信用贷款额为10000元,社员小额信用贷款额可扩大为20000元。在联保贷款上,社员可优先组成联保小组,在额度上也要优于非社员。在利率上,执行差别的浮动利率政策,根据信用社的筹资成本,对社员不浮动或少浮动。对社员的贷款优先权和利率优惠权可结合信用社的“五公开一监督”(五公开:政策、对象、额度、利率、程序,一监督:接受社员群众监督)来进行,做到家喻户晓。通过“五公开一监督”,也可促使信用社转变工作作风。在结算上,也可实行区别的政策,对有些暂时没有收费的项目,在执行收费的政策时,也可对社员提供优惠措施,如信用社发行的天府卡,开始收取年费时,可考虑对社员给予免收年费的优惠。
四、转换经营机制。现在部分农村信用社存在一种误区,好象改革就是拿票据,其实更主要的是通过拿票据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内控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国家的政策扶持,出发点在于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要通过改革,培育农村信用社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地位,增强其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意识。通过完善法人治理,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三会”(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社员代表大会是信用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涉及信用社的重大事项由社员代表决定。理事会负责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负责信用社经营管理中重要事项的决策并对决策失误造成的经营损失承担直接责任。监事会承担对信用社理事会和经营班子的监督职能。在完善“三会”的同时,不断加强信用社党的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上还要制定党委会、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议事规则,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既防止相互推诿,又防止越俎代疱。做到有职必有权,用权受监督。信用社要不断深化劳动用工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明确责、权、利。要全面实行个人收入与工作绩效挂钩,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信用社要吸收和借鉴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建立风险识别与评价、成本控制等方面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强化对存贷业务、成本费用等的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资金营运质量,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同时,要从城乡一体化对信用社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品种,增加服务手段,充分发挥信用社机构网点优势,提高服务水平。
(作者:四川省大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万宗祥)
信息来源:中国合作金融网
二00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