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本社要闻

 
 首 页 << 调查研究
落后地区农信社股权结构“三多三少”现象亟待关注

  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紧锣密鼓地展开,各地媒体消息也是捷报频传。但近日笔者调查却发现,在欠发达、不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难度较大,股金结构状况很不平衡,改革前景令人担忧。
  资格股多,投资股少。据调查,中部某县农村信用社经过增资扩股后,达到申请专项票据条件,至2004年8月底股本金合计为2313万元,其中资格股94%,投资股6%,且投资股全部为内部职工股。投资股少的主要原因是,县政府承诺对入股资金(只限资格股)给予三年财政贴息(按国家一年定期储蓄利率计付),而投资股不能退股,有风险。笔者认为,对资格股以计息代替分红,其实质上是将股金存款化。三年期限将转瞬即至,贴息期满后,如果农村信用社管理机制没有根本改变,经济效益没有突破进展,极易引来一轮退股浪潮,届时如何兑现退股承诺,着实令人担忧。
  自然人股多,法人股少。调查显示,农村信用社法人股金占比1%;非法人股金占比99%,其中自然人股金79%,职工股金20%。法人股少的主要原因是,多数企业对农村信用社改革仍持观望态度,对于通过入股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管理没有信心。法人股比例极度偏低,表明农村信用社内部人控制现象仍将难以根本改变。据了解,与历次农村信用社改革一样,本轮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依靠的仍然是“内部人”。面对改革利益得失,谁也不愿将到嘴的奶酪与他人分享。农村信用社,特别是其领导层对于法人入股并参与管理一事,大都持抵制态度。
   强制入股多,自愿入股少。据对三家农村信用社、100名自然人股东、20名内部职工股东的入股意愿进行抽样调查时发现,89%表示不愿入股,2%表示愿意入股,9%表示不知道。主要原因是入股社员没有得到实际利益,比如农村信用社没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三会”制度无法落实,股东权益没有保障。调查还发现,有些地方“要贷款先入股”的规则农民也很难接受,由于社员贷款与非社员贷款的利率差别不大,很多社员把入股资金当作利息计入贷款成本,如果贷款金额小,则向民间借贷更合算,如果贷款金额大,不得已才入股。有的地方规定农村承包户及个体工商户入股不少于5千元,内部职工入股不少于2万元,完不成的要求贷款入股或存款化股金。有的地方为了完成扩股任务,在农民入股之前没有事先提示、甚至有意不告知“入股须知”内容,很多农民反映,目前农村信用社资格股的“退股条件”其实就是“不让退股”。注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说到底还是产权不明,内部人控制所致。
   以上问题在上述地区已经较为普遍,特别是投资股和法人股的比例严重偏低,难免“新瓶装旧酒”,“换汤不换药”,不仅国家“花钱买机制”的良好愿望难以实现,而且股金过度不均衡扩张,容易潜伏社会矛盾,危及农村稳定。为此笔者建议,一是各级银监机构要认真落实银监会《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加强股金管理,坚决制止强制入股、以贷入股等急功近利行为,保护农村信用社和入股者的合法权益。二是人民银行要密切关注试点改革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票据置换、票据兑付要加强监督,严格把关,同时积极引导农村信用社加强舆论宣传,提升农村金融品牌层次。三是省政府、省县两级联社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法人股和投资股的比重,同时加强金融安全意识,研究制定预警措施,防止因不规范扩股引发新的股金问题。

                                 中国金融网/ 任智勇

                                   二00四年十一月十日

                                             【上一篇】【下一篇】【更多】【返回
 
Copyright 2004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版权所有